㈠ *ST力帆重整計劃出爐:滿江紅基金成控股股東
11月10日,買車網Buycar獲悉,*ST力帆發布《*ST力帆管理人關於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公告》稱,力帆股份出資人權益將調整,總股本將由現在的約13.14億股,增加到45億股,滿江紅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將取代力帆控股,成為*ST力帆控股股東。
力帆股份表示,通過出資人權益調整,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之後,公司資產負債結構將得到實質改善,可持續經營能力及盈利能力得以提升,有利於保護廣大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今年8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力帆股份重整一案,指定力帆系企業清算組為力帆股份的管理人,負責開展重整各項工作。在重整過程中,管理人通過公開招募方式,確定吉利邁捷投資有限公司(吉利邁捷)、重慶兩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兩江基金)以聯合體身份成為意向重整投資人。
具體來看,吉利邁捷與兩江基金共同發起設立「滿江紅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夥)」,根據公告,吉利邁捷、吉利科技或二者持股比例達70%以上的絕對控股的公司作為參與公司重整投資的實施主體。
根據《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由於*ST力帆已經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若進行破產清算,現有資產在清償各類債權後已無剩餘財產向出資人分配,出資人權益為0。為挽救公司,避免其破產清算,出資人和債權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擔實現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本次重整計劃將對公司出資人權益進行調整。出資人組由截至11月20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力帆股東組成。
據了解,重整計劃將以力帆股份12.85826279億股流通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24.99695156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共計轉增32.14173721億股。而轉增股票不向股東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進行分配和處置。在力帆股份重整完成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將由力帆控股變更為滿江紅基金。
力帆股份表示,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之後,力帆股份出資人讓渡部分股票用於保全主要子公司經營性資產,也能夠使得主要子公司通過重整程序清理債務,保留在力帆股份體系內繼續經營,繼續發揮協同效應,為力帆股份的持續經營和持續盈利創造條件,最大限度維護力帆股份及十家子公司的營運價值,降低重整成本,使全體出資人所持有的力帆股份股票成為有價值且有潛力的資產,有利於保護廣大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㈡ 政府設立的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形成企業產權對外轉讓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成立基金可以採用的企業組織形式有如下三種:
(一)個人獨資企業;
(二)合夥企業;
(三)公司企業。
實踐中,一般採用合夥企業和公司兩種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下稱「《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合夥企業法》所稱「無限連帶責任」,是無限責任與連帶責任的結合。所謂無限責任,是指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在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普通合夥人將以其法人或組織財產或自然人的個人財產清償不足部分。所謂連帶責任,是指合夥企業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普通合夥人主張權利,要求其承擔無限責任,被追償合夥人無力清償或不能足額清償的,其他合夥人負有償還全部或未清償部分合夥債務的責任。普通合夥人不得以其出資份額大小、已超過合夥協議約定的虧損分擔比例等任何理由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稱「《公司法》」)規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因此,合夥企業與公司兩種基金組織形式的主要區別在於,出資人的對基金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不同。合夥制基金的普通合夥人要對基金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出資人的風險較大。
二、合夥制基金自然人合夥人的出資形式
自然人直接投資於合夥制基金,可以成為普通合夥人或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因此,合夥人慾執行合夥事務,應當成為普通合夥人,但需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自然人可以通過間接投資的方式實現在實際上承擔有限責任的情況下,執行合夥事務,管理基金。即:自然人可以通過設立中間公司制合夥人作為合夥制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對基金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自然人對公司制合夥人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基金的稅務分析
(一)基金自身的稅務問題分析
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基金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主要稅種如下:
1.營業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的規定,基金進行非上市股權投資,不徵收營業稅。基金通過二級市股票交易退出時,屬於營業稅「金融保險業」稅目,應以股票買賣價差為營業額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管理企業取得的管理收益按「服務業」稅目徵收5%的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以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城市市區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的費率為3%。
3.房產稅。基金的自有房產應當繳納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按1.2%的稅率繳納。
4.城鎮土地使用稅。基金的自有土地使用權應當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用使用稅實行定額稅率,稅率由地方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確定。
5.車船稅。基金的自有和實際管理的車輛應當繳納車船稅,車船稅實行定額稅率,稅率由地方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確定。
6.印花稅。基金書立、領受應稅憑證應當繳納印花稅。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基金投資時,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征稅,稅率為0.5‰。基金通過二級市場退出時,應當按1‰繳納印花稅。根據原創《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上市公司股權出資有關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7號)規定,投資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進行出資而發生的股權轉讓行為,不屬於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7.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下稱「《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下稱「159號文」)的有關眾多規定,公司空間制基金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制基金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制基金本身不迅速繳納企業所得稅。
以上各稅種,營業稅和所得稅是影響騰達基金出資人收益的主要稅種。公司制基金和合夥制基金在稅收上的主要區別在於所得稅方面。
㈢ 第三批私募基金牌照名單表
1、第三批50家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名單
(以機構名稱拼音排序)
白石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東源(天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高能天匯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光大金控(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廣州越秀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廣州長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龍旗科技有限公司
華夏未來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電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暖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青島光控新產業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青島以太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廈門炎漢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博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從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和熙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弘尚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上海泓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混沌道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勁邦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聚益投資有限公司
上海君麟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馬洲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申毅投資有限公司 上海同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星浩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游馬地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上海證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紹興冰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和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中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成亨投資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赤子之心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森瑞投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上善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瓴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五嶽財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裕晉投資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澤利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興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蘇州高新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蘇州工業園區元禾原點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蘇州昆吾九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晟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通用(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無錫智慧投資有限公司 星浩(蕪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控股集團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中國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㈣ 珠海普羅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怎麼樣
簡介:珠海普羅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成立於2013年,是一家專門為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增資項目而設立的特殊目的企業。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強和上海市國有控股特大型企業集團,成立於1992年。核心主導產業為房地產開發經營,同時積極發展能源、金融等次支柱產業。此外,綠地集團在商業、酒店、建築、汽車服務等產業也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實力。2015年6月,綠地控股完成整體上市,股票代碼:600606。
成立時間:2013-11-13
工商注冊號:440003000024121
企業類型:有限合夥企業
公司地址:珠海市橫琴金融產業服務基地5號樓1-L
㈤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注冊流程
一、注冊資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金不得低於1億,首次實繳不能低於5000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金不得低於1000萬,首期出資不的低於500萬。
二、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1.以合夥制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根據合夥企業當年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給予合夥企業委託的基金管理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募集資金達10億元的,獎勵500萬元;募集資金達30億元的,獎勵1000萬元;募集資金達50億元的,獎勵1500萬元。享受落戶獎勵的股權投資基金,5年內不得遷離深圳。
2.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因業務發展需要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可按購房價格的1.5%給予一次性補貼,但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享受補貼的辦公用房10年內不得對外租售。
3.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給予連續3年的租房補貼,補貼標准為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30%,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4.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以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納入我市大企業便利直通車服務范圍,並按相關規定為其提供優質、便利的服務。
5.股權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以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我市關於人才引進、人才獎勵、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方面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