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金融工程的角度,可轉債實際可以看做普通債於嵌入式轉換權證的結合。說白了就是,發債券是為了借錢,同時對債券賦權是為了不還錢。
從公司金融的角度來說,可轉債是介於債券和股票之間的融資工具,是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矛盾發展的產物。簡單來說,股權融資的有點是無期限、永遠不用還錢,缺點是對公司的所有權的分散;債券融資的優點是融資成本相對低,但要定期還本付息,有期限。公司資本成本結構就是討論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如何均衡的問題,這是個困擾了很多人很久的問題啊,你看WACC、MAC等,想出這些的人頭發都掉光了,所以有人想了個辦法創造出一個結合這兩個東西的的東西,嗯所以可轉債就是這么來的。
可轉債的意義就在於 同時具有股票的性質也同時具有債券的性質,有期限,定期要還本付息,但在特定的條件下能轉換為股票。對於公司來說,轉換要求一般是要股票漲到多少錢才能轉換而且轉換比例都已經算過了,股權分散的成本是可以控制的,而且不是還可以通過定增來稀釋你嗎?如果股票漲上去了,你轉換了,公司不用還錢了,這是其一。而且實質上你相當於是在公司股票漲上去了才換的,當然可能會漲更多,但這里是強調你成本高了,相當於公司高價定增,這是其二;如果股票一直沒漲到那個價格,你就不轉換,當債券投資吃利息啊,呵呵~~我舉個例子你就懂了,2014年國債5年期利率大概在5%吧我記得不清楚,某銀行轉債年利率不足1.5%,還算高的。無論未來股價漲跌,站在現在的角度,對公司都是有好處的。
那麼對投資者有什麼好處呢?投資嘛~不就是時間空間之間的轉換。買可轉債其實一定意義上是可以理解為買股票,基本上跟股票同趨勢,流動性比一般債券好太多了,一般不愁換手,這里的道理我就不想細說了,除此之外,嗯!!你只要持有每天還有利息收哈哈哈哈哈雖然很少,但起碼好過股票沒有(你不要跟我說股票會派息,股票發不發利息理論上對你資產沒什麼影響,還要多交稅;債券全價成交,利息實際上是按天算的),嗯,還比銀行活期存款高好幾倍。
基本上就上面那些,如果還有金融類相關問題,可以直接問我。
⑵ 公司債與企業債有什麼區別
公司債,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主體是公司。企業債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適用的主體是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處機構、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窄。
二、發行條件方面:公司債發行條件相對比較寬松。
公司債:核准制。由證監會進行審核,對總體發行規模沒有限制。公司債:最低限大致為1200萬元和2400萬元。
企業債:審核制。發改委進行審核,發改委每年會定下一定的發行額度。企業債:發債數額不低於10億元。
三、擔保方面:公司債採取無擔保形式,而企業債要求由銀行或集團擔保。
四、兩者在發行定價上也有顯著的區別:公司債的最終定價由發行人和保薦人通過市場詢價來確定,而企業債的利率限制要求發債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的40%。
五、發行狀況方面:公司債可採取一次核准,多次發行。企業債一般要求在通過審批後一年內發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境內發行的債券。但是,金融債券和外幣債券除外。除前款規定的企業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企業債券。第五條本條例所稱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⑶ 證券發行人與證券發行主體有什麼區別
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據券面所載內容取得相應權益的憑證。按其性質不同可將證券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人們通常所說的證券即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是一種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商業本票、呈兌匯票、銀行定期存單等等,都是有價證券。但一般市場上說的證券交易,應該特指證券法所歸范的有價證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等,就不在這個范圍了。證券交易被限縮在證券法所說的有價證券范圍之內。 第一:證券的相關知識 一、證券有涵義 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票面所載內容,取得相就權益的憑證。所以,證券的本質是一種交易契約或合同,該契約或合同賦予合同持有人根據該合同的規定,對合同規定的標的採取相應的行為,並獲得相應的收益的權利。 二、證券的內容 證券的本質是種交易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一般有:合同雙方交易的標的物,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交易標的價格,交易標的物的時間和地點等。當然這些內容如果應用到不同具體的證券中,其中規定的內容有所不同。比如,遠期合約合約與期貨合約規定的內容就不一樣。 三、證券的分類 證券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三大類。證據證券只是單純地證明一種事實的書面證明文件,如信用證、證據、提單等;憑證證券是指認定持證人是某種私權的合法權利者和持證人紀行的義務有效的書面證明文件,如存款單等。有價證券區別於上面兩種證券的主要特徵是可以讓渡。 第二:有價證券的相關知識 一、有價證券的涵義 有價證券是證券的一種,即其本質仍然是一種交易契約或合同,不過與其它證券的不同之處在於,有價證券具有以下特徵:任何有價證券都有一定的面值,任何有價證券都可以自由轉讓,任何有價證券本身都有價格,任何有價證券都能給其持有人在將來帶來一定的收益。 二、有價證券的分類 有價證券可以按不同的標准做不同的分類。按發行主體來劃分可以分為政府證券、金融證券和公司證券。按上市與否,可以分為上市證券和非上市證券;按證券所載內容可以分為: 1.貨幣證券,可以用來代替貨幣使用的有價證券則商業信用工具,主要用於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易、勞務報酬的支付和債權債務的清算等,常見的有期票、匯票、本票、支票等。 2.資本證券,它是指把資本投入企業或把資本供給企業或國家的一種書面證明文件,資本證券主要包括股權證券(所有權證券)和債權證券,如各種股票和各種債券等。 3.貨物證券是指對貨物有提取權的證明,它證明證券持有人可以憑證券提取該證券上所列明的貨物,常見的有棧單、運貨證書、提貨單等。 第三: 證券公司——為投資人買賣股票提供通道。 身為一般投資人的我們,其實最常接觸的就是證券公司了。我們在證券公司開戶,也透過他們中介來買賣股票。其實證券公司在股市中的定位很像是一個百貨商店,方便消費大眾買賣。所以你可以跑到你家隔壁的證券公司看盤、買賣,而不用親自跑到證券交易所交易了! 那麼,所有的證券公司都可以居中幫投資人買賣股票嗎?——不是。 一般投資人必須透過證券公司買賣股票,但並不表示所有的證券公司都從事中介股票買賣的業務。根據證券公司經營的項目分類,證券公司可被劃分為四類:第一,證券經紀商,也就是居間幫投資人買賣股票的證券公司。第二,證券承銷商,幫助企業上市發行股票,如果投資人要買公司發行的新股票時,就必須找這種類型的證券公司。第三,證券自營商,他們如同一般投資人一樣,也是股票的買賣者。我們一般稱為的法人,其中一類就是證券自營商。第四,綜合類證券商,就是同時經營以上三種業務的證券公司。 證券的分類 按其性質不同,證券可以分為有價證券和憑證證券兩大類。 憑證證券則為無價證券,包括活期存款單、借據、收據等。 有價證券又可分為以下三種: (1)資本證券,如股票、債券等; (2)貨幣證券,包括銀行券、銀行票據等; (3)財物證券,如貨運單、提單、棧單等。 有價證券是一種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通常簡稱為證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債券兩大類。其中債券又可分為公司債券、公債和不動產抵押債券等。有價證券本身並沒有價值,只是由於它能為持有者帶來一定的股息或利息
⑷ 什麼是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
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是指:
(1)「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是一個鬆散的場外交易場所,該市場交易的證券都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登記託管。
(2)參與該市場的投資者都是機構投資者,都要直接或間接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開立賬戶。按照參與交易的方式,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賬戶。
中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
(1)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是中國的一個重要的場外交易市場。
(2)它的參與者主要是銀行及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主要有銀行,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
(3)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依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下文簡稱「交易中心」)進行交易。
(4)交易中心為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
(5)辦理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交割,負責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債券交易的清算監督;提供網上票據報價系統;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開展經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⑸ 個人投資者如何購買公司債券
個人投資者可以通過證券公司股票賬戶,即可實現交易所債券的自助買賣。
一、交易所債券怎麼買:
1、入門低:一張債券為100元,最低交易單位一手為10張。1000元起就可以交易。開個證券賬戶就可以買了。
2、安全性高:與股票不同的是,債券具有到期還本付息的特點,因此具有絕對保障。
3、流動性好:債券流通轉讓更加安全、方便和快捷。
二、債券收益的大小,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1、債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越高,債券收益越大,反之則越小。形成利率差的主要原因是基準利率水平、殘存期限、發行者的信用度和市場流通性等。
2、債券的市場價格。債券購買價格越低,賣出價格越高,投資者所得差益額越大,其收益就越大。
(5)上清所債券發行人與投資人擴展閱讀:
債券投資者為使投資達到既不影響自身的現金需要,又能把風險因素限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內,投資前,在考慮風險和報酬兩因素的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債券的級別。這是債券評級機構根據債券所包含的風險因素而對債券劃分的資信等級。它對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起著重要的作用。
二、債券的期限。期限有長有短,短的可一天,長的可幾十年。債券的期滿不僅由償還本金之日所決定,並且由公開出售債券時印發的備忘錄或說明書所規定的條件所決定。
三、債券的流動性。債券的流動性與借款人的資信好壞,聲望高低,債券的期限長短,券面金額大小,一級市場的吸收能力以及是否設。償債基金」等諸因素有關。
四、索取資產的權利。當發生借款人拖延還債時,所有投資者對於借款人資產的索取權利都是平等的。
五、信託人。它是處於債券發行人和債券持有人之間的專業性機構,通常由一家銀行來擔當。此銀行負責處理執行有關契約中的各項條款,協調處理債券的支付手續。
六、擔保人,它可由有關政府、銀行或企業母公司充當。從二級市場的收益情況看,擔保人本身直接發行的債券,其收益要比經過擔保的債券收益率略低,即投資者願意購買擔保人直接發行的債券。
⑹ 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主要包括哪些呀
1,國際債券發行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債券發行人、牽頭經理人、承銷團、中介機構、財務代理人與支付代理人、債券投資人等。
1)債券發行人
國際債券的發行人是指發行國際債券並承擔債券上債務的外國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和企業組織。按照多數國際債券市場的要求,國際債券的發行人應當具備較高的信用等級,這通常是指國際主要債券信用評級機構評估的 BBB以上的等級。
2) 牽頭經理人
牽頭經理人又稱「國際協調人」、「主千事經理人」,它是指在國際債券發行中負責組織債券發行准備工作,組織承銷團工作。牽頭經理人在兼任主承銷人的情況下,是承銷協議和分銷協議的當事人,也是債券招募說明書的簽署人。牽頭經理人具有承銷團代表人的地位,它通常由有良好聲譽的國際性投資銀行、證券公司或金融機構擔任,並且可以由兩家以上的機構組成(稱為「聯席牽頭經理人」);在發行規模較大的項目中,牽頭經理人還可以在其下組織由若幹家金融機構組成的經理人集團(稱「聯席經理人」)共同工作。
3) 承銷團
國際債券承銷團由負有主承銷責任和分銷責任的金融中介機構組成,通常為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多數國家允許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承銷業務)和其他金融機構。承銷團成員可分為主承銷人、副主承銷人和分銷人三個層次,其承銷關系由分銷協議(又稱」承銷團協議」)確定。主承銷人可以由兩家以上的金融機構組成,通常兼任牽頭經理人或聯席經理人;副主承銷人也可由兩家以上的金融機構組成;分銷人通常根據承銷規模與承銷要求由許多家金融機構組成。承銷團成員根據債券承銷協議和分銷協議通常負有承銷或包銷債券的責任,並有權收取承銷費用;其中主承銷人或聯席經理人以上的承銷人通常負有主要的承銷責任,一般占總發行額的40%以上,分銷人的承銷份額較少,一般僅取得0.5%一2%的分銷比例。
4) 中介機構
在國際債券發行中,通常需要有債券評級機構對擬發債券進行債信評級。對於初次進入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來說這乃是必要條件,牽頭經理人在決定組織承銷其債券之前往往要求對該債券先行評級;而對於已進入該國際債券市場的發行人來說,獲得高等級債信評級顯然可提高其債券發行條件。目前國際間公認的債信評級機構主要包括美國摩迪投資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s Inc.)、美國標准普爾公司(Standard and Poor's Corp.)、加拿大債務級別服務公司、英國艾克斯特爾統計服務公司、日本社團債務研究所等奉行」非利害關系宗旨」的獨立機構,它們的債券評級在債券市場上通常受到投資者的信任和重視。從實踐來看,許多國家債券的發行人往往委託兩家以上的債券評級機構對其債券進行評級。如債券評級機構所作的評級結果不令發行人滿意時,發行人可以要求其不公布評級結果;但如果債券發行人接受該評級結果,債券評級機構將有權向投資者公布其評估結果和資料,並且在所發行的債券得到完全清償前有責任定期或隨時對債券發行人進行審查,如發行人的償債情況發 生變化,債券評級機構將對其債券等級降級或升級,並將向投資人公布。
2,國際債券(international bonds) 國際債券是一國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國家組織為籌措和融通資金,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國貨幣為面值的債券。 國際債券的重要特徵,是發行者和投資者屬於不同的國家,籌集的資金來源於國外金融市場。 國際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既可用來平衡發行國的國際收支,也可用來為發行國政府或企業引入資金從事開發和生產。 依發行債券所用貨幣與發行地點的不同,國際債券又可分為外國債券和歐洲債券。
⑺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詳細一點!謝謝
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區別:
1、定義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指的是金融公司之間的相互拆借,如銀行,證券公司等;
交易所市場是最主要的證券交易場所,是流通市場的核心。交易一般採用持續雙向拍賣的方式,是一種公開競價的交易。
2、職能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其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等。
交易所市場是進行交易某種信息及物品等的信息平台。
3、交易的主體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的是特定金融公司;交易所市場面向所有交易者,包括金融公司和個人投資者。
4、交易方式不一樣
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以詢價方式與自己選定的交易對手逐筆達成交易;交易所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與股票交易一樣,是由眾多投資者共同競價並經精算機構配合磋商成交的。
(7)上清所債券發行人與投資人擴展閱讀:
中國的債券市場是世界上交易量第三大的債券市場。
中國主要有二大債券交易市場,其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主要由人民銀行監管;其二是交易所債券市場,主要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交易場所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其中銀行間債券市場約占據中國債券總交易量的90%以上。
⑻ 上市交易債券與不上市交易債券的區別
上市債券指經由政府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的債券,也叫掛牌券。 與股票不同,企業債券有一個固定的存續期限,而且發行人必須按照約定的條件還本付息,因此,債券上市的條件與股票有所差異。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保證債券交易的流動性,證券交易所在接到發行人的上市申請後,一般要對企業債券的上市資格進行審查。
非上市債券是指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只能在場外交易的債券。上市債券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只能在場外交易,流動性差。一般說來,不能轉讓的債券,不具流通性,持有人在蒙受損失時無能為力,作為補償要給予較高的利率才能抵消其風險。
因此上市債券與非上市債券最大區別是由於證券交易的不同而導致其投資風險的不同,另外在證券代碼方面也具備一定的區別,非上市債券是沒有證券代碼的,上市債券是存在證券代碼的:深市:國債現貨的證券編碼為:「1019+年號(1位數)+當年國債發行上市期數(1位數)」,證券簡稱為「國債+相應證券編碼的後三位數」;但自2001年十五期國債開始,深市國債現貨證券編碼為10****,中間2位數字為該期國債的發行年份,後2位數字為其順序編號。
另一個區別體現在對於非上市債券無法通過市價直接進行評估,通常對距評估基準日一年內到期的可以根據本金加上持有期利息確定評估值;超過一年到期的,根據本金和現值確定評估值。但對於不能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債券,評估人員應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通過分析預測,合理確定評估值。而上市債券可以直接通過市價評估
⑼ 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區別
交易所場內交易,參與者比較廣泛,適合不同投資者,只要通過交易所開戶都能參與交易(例如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央企財務公司、企業、個人投資者),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顧名思義主要是一些銀行類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的地方(不過現在已經放開了一些准金融機構進入,但個人投資者是不能進入交易的,而一般企業只能通過代理機構參與),一般在這個市場交易的單項金額比較大,所以交易方式也有不同,而在交易所交易是通過交易系統撮合,自動完成債券交割和清算,交易雙方都不清楚對方是誰,跟買賣股票一樣。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是通過雙方詢價交易,雙方自主完成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就是兩個銀行間彼此討價還價面對面交易;起初,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債券交易系統提供公開報價和對話報價兩種報價形式,交易雙方通過交易系統界面進行格式化詢價,達成一致後確認成交,然後根據雙方約定的清算路徑,自行清算,引入了電子化的報價驅動交易。而且政策性銀行,例如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發行的金融債,一般只能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而交易所一般交易的是普通企業債券品種。
應該有很多,因為幾乎每個月政策型銀行都要發行金融債,還有央行票據、國債、以及債券和國債回購;普通企業債應該很少。詳細具體的需要要打開銀行資產管理部門們的交易軟體才明了,一般人很少去了解,即使以前知道,但每天都在變化,所以我也不能肯定知道,幫不了你了。
⑽ 股票與債券的異同
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 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 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10)上清所債券發行人與投資人擴展閱讀: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