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債券和基金有何區別啊
投資基金和股票、債券各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
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形式。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成為發行公司的所有者,按持股份額獲得經營收益和參與重大決策表決。
債券是指依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其特點是收益固定,風險較小。
證券投資基金與股票、債券相比,存在以下的區別:
(1)投資者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有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表自己的意見;債券的持有人是債券發行人的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權利;基金單位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體現的是信託關系。
(2)風險程度不同。一般情況下,股票的風險大於基金。對中小投資者而言,由於受可支配資產總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資於少數幾只股票、這就犯了"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的投資禁忌,當其所投資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業財務狀況惡化時,資本金有可能化為烏有;而基金的基本原則是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把資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別投於不同期限、不同種類的有價證券,把風險降至最低程度。債券在一般情況下,本金得到保證,收益相對固定,風險比基金要小。
(3)收益情況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確定的,而債券的收益是確定的。一般情況下,基金收益比債券高。以美國投資基金為例,國際投資者基金等25種基金1976~1981年5年間的收益增長率,平均為301.6%,其中最高的20世紀增長投資者基金為465%,最低的普利特倫德基金為243%;而1996年國內發行的二種5年期政府債券,利率分別只有13.06%和8.8%。
(4)投資方式不同。與股票、債券的投資者不同,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的投資者不再直接參與有價證券的買賣活動,不再直接承擔投資風險,而是由專傢具體負責投資方向的確定、投資對象的選擇。
(5)價格取向不同。在宏觀政治、經濟環境一致的情況下,基金的價格主要決定於資產凈值;而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股票的價格則受供求關系的影響巨大。
(6)投資回收方式不同。債券投資是有一定期限的,期滿後收回本金;股票投資是無限期的,除非公司破產、進入清算,投資者不得從公司收回投資,如要收回,只能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變現;投資基金則要視所持有的基金形態不同而有區別:封閉型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滿後,投資者可按持有的份額分得相應的剩餘資產。在封閉期內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變現;開放型基金一般沒有期限,但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贖回。
雖然幾種投資工具有以上的不同。但彼此間也存在不少聯系:
基金、股票、債券都是有價證券,對它們的投資均為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劃分類似於股票:股票是按"股"劃分,計算其總資產;基金資產則劃分為若干個"基金單位",投資者按持有基金單位的份額分享基金的增值收益。契約型封閉基金與債券情況相似,在契約期滿後一次收回投資。另外,股票、債券是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在國外有專門以股票、債券為投資對象的股票基金和債券基金。
區別債券和股票,債券和基金
對我們家庭或個人來說,比較常用的幾種投資工具就是債券、股票和基金了。不摸清它們的稜稜角角,有時候還真難以分辨它們誰優誰劣,投起資來也難以找著北。看了下面對債券和股票、債券和基金的比較,我們就不難看出,要找既有安全保證又有可觀收益的投資工具,債券是最合適不過了。
一:債券和股票的區別
債券 股票 發行目的 公司、政府、金融機構為追加資金而借債; 募集資金做自有資本,用於公司的經營發展; 投資人的權 限 有權取得利息,到期索回本金,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有權按股分紅,要取回本金只能靠轉讓股票,有權參與公司的管理決策(優先股除外); 發行人 可以是國家、金融機構、地方公共團體、企業等; 只能是股份公司 收回本金的方式 到期償還時可以向發行者索回本金,也可以通過流通轉讓的方式; 一般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市場上交易轉讓; 風險與收益 企業對債券負無限責任,收益與企業的經營好壞無關,風險小,收益相對固定且少 企業對股票負有限責任,股息高低與企業的經營好壞掛鉤,風險大,相對來說收益期望值大; 償還程度 是一種債權憑證,還款是鐵板釘釘,就算公司破產倒閉也不能少一個子兒,要求償還的許可權優於股票; 是一種所有權憑證,公司破產倒閉時,股票投資人只有最後的要求償還權或剩餘清償權; 稅收負擔 一般來說是免稅的; 要徵收所得稅;
區分債券和基金
二:債券和基金的區別
債券 基金 發行人 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 基金的發行主體只能是基金經理公司; 發行目的 債券的發行目的是公司,政府,金融機構為追加資金而進行的舉債; 基金的股份或受益憑證的發行是為了集中零散資金進行組合投資來共同獲取最大的利益; 主體的經營許可權 債券發行的主體有權經營募集來的資金; 基金經理公司則只能將基金財產交由另外的信託投資機構持有,保管,和經營,基金經理公司只有對基金財產的運用進行監督的權力; 收回本金的方式 債券可流通轉讓,也可以在到期時向發行者索回本金; 開放式投資基金可以隨時通過流通轉讓收回本金;封閉式投資基金則只能在基金經營期滿後分享基金剩餘財產; 風險和收益 債券的還本付息具有法律的保護,安全性高,收益相對基金要少; 基金由於在操作過程中能很好地實現收益和風險的最佳組合,收益可觀,但風險相對要大;
B. 債券、股票、基金之間有什麼區別
債券算固定收益類;股票算權益類;這兩個在企業破產清算的時候優先順序不一樣,先滿足債券需求,剩下才是股東
基金是資產管理類的,一般來說要看基金的募集說明具體規定,可能是股票,債券,大宗商品,衍生品,地產,現金,外匯甚至創投,還要看具體策略,復雜得多
C. 基金與債券有什麼區別
債券基金反映的是投資者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信託關系,而債券反映的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債券基金屬於信託工具,主要投資方向是債券等有價證券,是一種間接投資方式;而債券屬於融資工具,主要投向實業,是一種直接投資方式。
投資者購買單一債券,起收益率可以根據購買價格、固定利率、現金流以及到期後的本金計算其投資收益率;但債券基金作為一組不同債券的組合,盡管投資者也會定期獲得收益分配,但分配的收益有升有降,因此收益率較難計算和預測。
一般單一債券會有確定的到期日,而債券基金由一組具有不同到期日的債券組成,因此債券基金並沒有一個確定的到期日,只能根據債券基金所持有的所有債券計算出一個平均到期日。
利率風險:單一債券離到期日越近,所承擔的利率風險就會越小。而債券基金沒有固定到期日,所承擔的利率風險是根據債券的平均到期日來估算的,因為債券基金的平均到期日通常相對固定,因此債券基金所承擔的利率風險也會保持在一定的水平。
債券基金有以下特點:
①低風險,低收益。由於債券收益穩定、風險也較小,相對於股票基金,債券基金風險低但回報率也不高。
②費用較低。由於債券投資管理不如股票投資管理復雜,因此債券基金的管理費也相對較低。
③收益穩定,投資於債券定期都有利息回報,到期還承諾還本忖息,因此債券基金的收益較為穩定。
④ 注重當期收益。債券基金主要追求當期較為固定的收入。相對於股票基金而言缺乏增值的潛力,較適合於不願過多冒險,謀求當期穩定收益的投資者。
D. 股票、債券和投資基金的區別
區別。
(1)性質不同。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表現形式;債券是指依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基金的全稱為「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並將投資收益按基金投資者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間接投資方式。
(2)投資者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債券的持有人是債券發行人的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權利;基金份額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與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之間體現的是信託關系。
(3)風險程度不同。對中小投資者而言,由於受可支配資產總量的限制,只能直接投資於少數的股票,當其所投資的股票因股市下跌或企業財務狀況惡化時,本金有可能化為烏有;而基金的基本原則是組合投資,分散風險,把資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別投於不同期限、不同種類的有價證券,把風險降至最低程度。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股票的風險大於基金;而債券本金能夠得到保障,收益相對固定,風險比基金要小。
(4)收益情況不同。股票和基金的收益是不確定的,而債券的收益是確定的。
(5)投資方式不同。與股票、債券的投資者不同,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的投資者不再直接參與有價證券的買賣活動,而是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方向的確定、投資對象的選擇。
(6)價格取向不同。在宏觀政治、經濟環境一致的情況下,股票的價格受供求關系和公司基本面(經營、財務狀況等)的影響巨大;而影響債券價格的主要因素是利率;基金的價格則主要決定於資產凈值。
(7)投資回收方式不同。股票一般無存續期限,除公司破產、清算等法定情形外,投資者不得從公司收回投資,如要收回,只能在證券交易市場上按市場價格變現;債券有一定的存續期限,期滿後收回本金;投資者投資基金則要視所持有的基金形態不同而有區別:封閉式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滿後,投資者可按持有的份額分得相應的剩餘資產,在封閉期內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變現;開放式基金一般沒有期限,但投資者可隨時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贖回。
E. 關於證券投資基金中投資者利益保護研究的參考文獻
呵呵 !自己查吧!!
F. 證券公司應該繳納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應該由誰代扣代收
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於2005年6月30日聯合發布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是建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長效機制的主要措施。也是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思》的重要舉措。 1、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來源: (1)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風險基金分別達到規定的上限後,交易經手費的20%納入基金。 (2)所有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證券公司,按其營業收入的0.5--5%繳納基金,經營管理和運作水平較差、風險較高的證券公司,應當按較高比例繳納基金;各證券公司的具體繳納比例由基金公司根據證券公司風險狀況確定後,報中國證監會批准,並按年進行調整;證券公司繳納的基金在其營業成本中支出。 (3)發行股票、可轉債等證券時,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收入。 (4)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和從證券公司破產清算中受償收入。 (5)國內外機構、組織及個人的捐贈。 (6)其他合法收入。 2、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根據證監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設立,是監管制度的創新,是投資者保護制度的完善,是我國證券法律制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這一基本原則的具體體現。 3、基金的監督管理及運作。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公司應依法合規運作,按照安全、穩健的原則運用基金資產,並接受證監會等相關部委的監督。基金的資金運用限於銀行存款、購買國債、中央銀行債券(包括中央銀行票據)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G. 投資基金和股票、債券各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基金和股票有什麼分別? 股票與投資基金,其一是發行主體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本時發行的,非股份公司不能發行股票。投資基金是由投資基金公司發行的,它不一定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且各國的法律都有規定,投資基金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其發起人中必須有一家金融機構。 其二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期限不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憑證,它的存續期是和公司相始終的,股東在中途是不能退股的。而投資基金公司是代理公眾投資理財的,不管基金是開放型還是封閉型的,投資基金都有限期的限定,到期時要根據基金的凈資產狀況,依投資者所持份額按比例償還投資。 其三是股票與投資基金的風險及收益不同。股票是一種由股票購買者直接參與的投資方式,它的收益不但受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且還受股票交易者的綜合素質的影響,其風險較高,收益也難以確定。而投資基金則由專家經營、集體決策,它的投資形式主要是各種有價證券及其他投資方式的組合,其收益就比較平均和穩定。 由於基金的投資相對分散,其風險就較小,它的收益可能要低於某些優質股票,但其平均收益不比股票的平均收益差。 其四是投資者的權益有所不同。股票和基金雖然都以投資份額享受公司的經營利潤,但基金投資者是以委託投資人的面目出現的,它可以隨時撤回自己的委託,但不能參與投資基金的經營管理,而股票的持有人是可以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的。 其五是流通性不同。基金中有兩類,一類是封閉型基金,它有點類似於股票,大部分都在股市上流通,其價格也隨股市行情在波動,它的操作與股票相差不大。另一類是開放型基金,這類基金隨時可在基金公司的櫃台買進賣出,其價格與基金的凈資產基本等同。所以基金的流動性要強於股票。 股票是投資於某個上市公司。基金是投資於某個股票高手或者股票高手建立的公司。 巴菲特名下有很多公司,公司一般由100個股東組成(美國法律規定公司股東不能超過100人),這些人就是錢交給巴菲特基金,每年收益60%歸巴,40%歸個人。 對於債券的投資要明確它的收益基本性質,債券現貨交易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以深圳為例,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賬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債券回購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傭金不超過成交金額的1‰
H. 債卷發行中的償債基金要求是什麼「債券發行中的償債基金條款對投資者有利」你同意嗎為什麼
償債基金主要是保護債券投資者能得到債券償付時所需要的現金流。
償債基金條款對投資者有利並不同意,原因是償債基金條款是債券發行者為了發行債券,提高債券的信用,發行者根據自身的情況,來制定償債基金條款內容。一般來說發行者財務不出現問題時是不需要用到這償債基金條款,若出現財務問題,特別是那些無擔保的信用債券,投資者想利用這條款維護自身權益時,就會發現這些條款實際上是很脆弱的,經不起實際考驗。
I.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是什麼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證券投資者保護(或補償)制度類似於存款保險制度,是資本市場發達國家和地區普遍建立的一種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基本制度,也是證券市場監管體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