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投資項目和國有投資項目分別是什麼,有什麼區別
1.中央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含國債)、專項建設基金、國家主權外債資金和其他中央財政性投資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就是列入中央預算的,有中央直接劃撥資金投資的基建投資項目,這個應該有中央國務院的核准批文,有中央劃撥資金的指定銀行的專用帳戶,企業要編制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項目資金來源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表。
3.中央政府項目投資一般是涉及跨地區的項目,或者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項目,比如西氣東輸、南水北調、三峽、葛州壩、黃河小浪底、高速公路、高速鐵路等大項目等。
4.國有投資項目也叫國有資金投資項目,就是國企投資。
⑵ 國有資金50萬元以下工程項目需要到發改立項報批嗎
是的
政府投資項目無論大小都需要審批。
企業投資的《政府核準的投資目錄》中的項目和一些《目錄》之外的壟斷性行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旅遊等等都需要核准。
上述規定之外的企業投資項目需要備案。
⑶ 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如何劃分
答:一、各類政府投資資金主要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由本市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一般按照「誰出資、誰審批」的原則劃分市、區分工。 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含市級政府投資機構投資、並由市發展改革委通過市級政府性資金平衡的項目等),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 區(縣)和管委會的政府投資項目,由所在區(縣)和管委會負 責審批。 二、由市、區政府聯合投資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以區縣投資為主、由市級政府給予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的項目,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附錄《上海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細則》范圍內,應由市發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資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 四、黨政機關辦公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的市、區分工,仍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滬委辦發[2007]13文執行。 五、本規定范圍以外的區(縣)政府投資項目,按照各區(縣) 政府的有關規定審批。
⑷ 國有企業參與設立基金有什麼規定
成立基金公司的流程、所需人員、資質和成本等問題,都得依據你擬設基金公司的性質和類型,尤其是你將來打算據以投資和分配的模式來確定。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公司至少可以有如下分類:按組織實體類型分,有公司型基金和合夥型基金;按投資領域分,有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按設立方式不同分,有公開募集設立的基金和私募基金。
上述不同的基金公司,其設立時要考慮的因素都不同,但其工商注冊登記程序基本一致。根據我國公司或者合夥企業登記管理的法規規定,二者都得去工商登記,但公司型基金出資人得認繳出資而且在投資公司類型下5年之內必須實際繳付,而合夥型基金並不需要登記注冊資本,其合夥人可以根據合夥協議自由約定如何繳付出資以及各自的出資份額。
同為合夥企業,法律上又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企業之分,實踐中採取合夥類型的基金多採用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對合夥人之間繳付出資和承擔責任的模式又存在較大不同。總之,從基金登記注冊程序來講,公司型基金其登記要求比合夥型基金公司要求嚴格,需要作更多的提前准備,其管理會更規范但缺乏靈活性;合夥型基金是目前採用較多的基金組織形式,尤其以有限合夥型基金比較普遍。
以實踐中比較普遍的有限合夥型基金為例,設立一個有限合夥型基金至少需要一名普通合夥人,他得對基金的管理運作負責管理,並對基金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可以分得更多的基金盈利同時又可以只繳付象徵性的出資甚至可以不出資,一般都得由在該基金投資運營領域內有相當投資管理經驗或者相當技術、資源的人來擔任,由於他要負責基金的具體管理和運作,人選是否適當幾乎直接影響基金的成敗。
除了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基金還需要多名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人的基金實體中充當出資人的角色,是基金投資資金的主要來源,尤其是基金初始運營資金的來源。有限合夥人對基金債務只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而且不參與基金的管理和運作,但要根據約定的利潤分成來提取投資回報,也不從基金中領取日常報酬,因此,可以說,基金中的有限合夥人只要有錢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這個有限合夥人既有錢又有在基金投資領域里的行業經驗和相關資源,那就相當理想了。
就基金公司的資質而言,我國法律法規並沒有特別規定基金投資公司所需要的特殊資質,你只要確保其合法注冊成立,依法運作即可。
至於你所要求的最低成本,也是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因為公司的成本構成有很多因素,設立成本、運營成本、管理成本、融資成本、投資成本等,如果你不能明確是指哪方面,很難在此給出一個比較滿意的回答。鑒於你的基金還在初創階段,從設立成本來講,還是採用合夥型基金類型比較合適。
一是合夥型基金沒有法定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對合夥人的初始出資壓力很小,合夥人完全可以根據將來投資運作的需要追加投資,還可以根據需要去市場募集資金而不需要自己湊齊全部出資;二是合夥型基金比公司型基金運作起來更靈活,容易在基金合夥人中取得一致認可,投資策略調整起來也相對容易,更適合投資基金對外投資的快速、即使和准確的要求。
設立合夥型基金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合夥協議的起草,因為合夥協議如何約定直接決定了合夥人之間的利潤分配,可以說合夥型基金成功運作的綱領性文件,你的基金要以什麼樣的架構來搭建、以什麼樣的模式進行投資、合夥人怎麼樣分配盈利、發生虧損如何分擔、執行合夥人報酬如何確定等等事項,都得事先考慮妥當後,落實到合夥協議中來
⑸ 有部分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如果不進行公開招投標,改做邀請招投標允許嗎在政府部門如何走流程
根據相關規定,國有資金佔主導的應公開招標,如果國有資金不是第一大股東的話,可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邀請招標。
此外,根據招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有相關約定情形可申請實施邀請招標,可按規定向主管部門申請審批。
⑹ 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要通過審計嗎
必須要審計啊,不然國有資產流失了怎麼辦,每年會年審一次。
⑺ 國有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應該備案或立項
是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的規定。
1、根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第三條: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報送項目核准機關。項目核准機關應依法進行核准,並加強監督管理。
2、企業投資建設應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須按照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向相應的項目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申報單位應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一式5份。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其中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報告應由具備甲級工程咨詢資格的機構編制。
(7)國有基金項目投資審批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一條
為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進一步推動我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制訂和頒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明確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范圍,劃分各項目核准機關的核准許可權,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和宏觀調控需要適時調整。
前款所稱項目核准機關,是指《目錄》中規定具有企業投資項目核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其中,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地方政府發展改革委(計委)和地方政府規定具有投資管理職能的經貿委(經委)。
第三條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按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報送項目核准機關。項目核准機關應依法進行核准,並加強監督管理。
⑻ 發改委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審批 .核准 .備案」有什麼區別
1、行為性質不同:
審批: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核准: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
備案: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2、面對對象不同:
審批:相對人
核准: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
備案:主管部門
3、主體不同:
審批: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
核准:相關政府機關單位
備案:相對人
(8)國有基金項目投資審批擴展閱讀
1、行政審批要經歷「接件-承辦-核對-審批-收費-發證」的過程。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政府具有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准、審核、備案。
2、國務院並未制定全國適用的、統一的備案制投資項目立項管理辦法,具體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授權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3、由於各地省級政府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均有差別,因此,對一般地區備案制投資項目立項流程進行說明。
4、項目單位向發改部門出具具備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制的項目備案申請報告(達到可行性研究報告程度)和附件,附件主要是項目資本金證明文件。
5、發改部門審查同意後填寫項目備案登記表進行備案登記,項目單位持備案登記表再行辦理其他基本建設手續。
⑼ 問: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如何劃分
一、各類政府投資資金主要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由本市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一般按照「誰出資、誰審批」的原則劃分市、區分工。
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含市級政府投資機構投資、並由市發展改革委通過市級政府性資金平衡的項目等),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
區(縣)和管委會的政府投資項目,由所在區(縣)和管委會負 責審批。
二、由市、區政府聯合投資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以區縣投資為主、由市級政府給予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的項目,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暫行辦法》附錄《上海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細則》范圍內,應由市發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資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
四、黨政機關辦公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的市、區分工,仍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滬委辦發[2007]13文執行。
五、本規定范圍以外的區(縣)政府投資項目,按照各區(縣) 政府的有關規定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