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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險業的影響應該來說還是非常大的,首先人們本來就薄弱的保險意識,現在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讓原本潛在的想買保險的人打了退堂鼓,而且保險公司的萬能險也都降到了5%以下了,所以現在對保險來說既是低谷也是非常不錯的機會!
B. 金融科技到底會有哪些影響
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定義,FinTech指的是技術進步推動的金融創新,它涵蓋了各種新型業務模式、應用、流程或產品,並對金融市場、機構、金融服務提供商產生重大影響。
1、FinTech對傳統金融服務價值鏈的挑戰
傳統意義上的全能銀行服務鏈條包括客戶關系、零售和商業存貸款以及一系列貨幣、資本批發市場的眾多活動,FinTech對上述各個組成部分都發起了強有力的挑戰。
支付結算主要採取現金、借記卡、信用卡以及電匯方式。FinTech公司則藉由「數字錢包」或「電子錢包」來提供大規模的國內與跨境支付服務,雖僅有少量結算收入,但藉助交易所收集到的全部數據,公司就可向客戶兜售非銀行產品和服務。新型發展模式加上希望規避監管,使得FinTech公司無意涉足常規銀行業。
傳統銀行業以構建客戶關系作為發端,而現在這一歷史特性也正在悄然改變:客戶可通過電子聚合器來比較價格並交換服務,依靠智能投資顧問的數學運算獲取投資建議。隨著客戶越來越願意將其投資決策委託給機器,其資金及貸款也更易於與最優利率相匹配。如果公共政策舉措和新技術能夠結合並創造出普遍適用、持久和可靠的數字憑證,那麼這些流程將會更加順暢。
在零售和商業銀行領域,FinTech公司通過提供新的借貸平台,加劇了市場競爭。在一些G20國家,新型商業模式利用大數據和高級分析為客戶量身定製產品和服務
批發銀行和市場已經從中間交易(即交易商通過語音或電子方式)發展到非中介、完全電子化的交易。數學演算法和多邊交易場所的增長導致了高頻交易的出現。本世紀初期,高頻交易規模尚小,但目前已發展到分別占股權和外匯交易量的75%和40%。
分布式賬本等技術或將促進批發支付和清算基礎設施領域的准確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更好地符合監管合規性要求。這些進步可節省數百億美元的成本,並改善金融體系的彈性。
2、FinTech涉及的公共政策考量
在分析金融技術運用及對金融體系的影響程度時,G20當局需要牢記的公共政策考量至少應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必須要解決新產品和服務帶來的諸多行為問題,如客戶適用性、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等。監管機構要努力確保財務咨詢和服務標准得到遵守,金融體系的完整性得到保護。
第二,具有更大包容度和更多競爭力的雙重特性必須能夠體現出數字身份的價值。在發達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中,仍有數十億人無法享受到應有的銀行服務,仍有部分國家被隔離在全球金融系統之外。新技術或可提供解決方案,如生物識別和密碼學已被用於驗證客戶身份,從而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降低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盡職調查成本。
第三,必須重視數據保護等基礎性問題。一直以來,金融機構依據完善的法律監管框架,保護並使用其客戶數據;相比而言,社交媒體公司則定期收集卻時常共享客戶的海量信息。未來,FinTech還將從更廣泛的渠道匯總、共享數據,但對於是否應該搭建數據管理的適當框架,人們仍爭論不休。
3、FinTech對金融穩定的影響
FSB通過識別與新型、現行金融機構及金融活動相關的風險,來評估FinTech的發展將如何影響金融體系和市場基礎設施的彈性。陽光之下,並無新事。即使是不同機構的相同行為,只要是危害到金融穩定,監管部門就應該統一處理。不能僅僅因為它是新事物就被區別對待,也不能因為它游離於監管范圍外就意味著必須被納入監管。
目前,為解決支付創新帶來的監管問題,英國行為監管機構已經先行一步,原因在於:一方面FinTech支付服務提供商還沒有推出銀行業務,另一方面這些提供商尚未達到系統性的級別。展望未來,當虛擬貨幣和FinTech提供商加入中央銀行支付系統後,它們或將逐步取代傳統的銀行支付服務和支付系統。這種多樣性有其積極意義,畢竟現行的分層化和高度集中化的系統已經出現了單點故障風險。同時,監管機構需要監測集中度的任何新變化。正是基於這種認知,英國《數字經濟法案》建議將支付系統的定義拓寬至銀行之外,以涵蓋每一家系統性重要機構。
支付結算與客戶關系的變化對金融穩定有著更為深遠的意義。雖然FinTech有利於常規銀行業提升競爭力、優化效率和豐富客戶選擇,但客戶界面和支付業務的放開可能也標志著全能銀行業的終結。另外,如果全能銀行零售資金來源不夠穩定、長期客戶關系較弱,那麼其存款波動性和流動性風險可能會增加。客戶關系的淡薄也使得交叉銷售無法深入,最終影響到銀行盈利水平。整個金融體系雖不一定面臨風險,但銀行的審慎標准和處置機制都將需要調整。
融資方式的多樣化還意味著,當零售銀行業無法提供貸款時,P2P等新型融資服務或可取而代之,為消費者和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部分借款人也將越來越依賴這種資金來源。當前,由於承銷標准和貸款人對損失的容忍度均未經過經濟低迷的檢驗,這種融資模式在整個經濟周期中的穩定性仍未可知。受現有規模和業務模式所限,P2P貸款目前並不足以引發重大的系統性風險,但仍需密切關注其承銷標准降低和過度借款增長等問題。此外,在不具備銀行業務模式或者運用資產證券化模型的情況下,P2P究竟能夠發展到何種程度,目前還無法作出判斷。如果形勢發生變化,監管機構需要及時彌補新出現的漏洞。
批發銀行業和市場需要注意的是,智能投資顧問和風險管理演算法可能導致羊群效應下的過度波動或順周期性——尤其當基礎演算法對價格變動高度敏感或與之高度相關時。演算法交易者業已成為眾多主要市場的流動性重要來源,它們更傾向於在市場平穩期頻繁交易,由此可能導致人們會認為當市場最需要流動性的時候,這些資金將迅速離場。
在批發支付、結算和清算基礎設施方面,分布式賬戶等FinTech創新不管是已被採用或仍被作為替代品,都需要滿足最高標準的彈性、可靠性、隱私性和可拓展性要求。對所有金融機構而言,FinTech的出現大大改變了運營和網路風險。監管機構需要警惕新的單點故障風險,如銀行是否過度依賴網上銀行或雲計算服務提供商的公用主機。近年來,隨著金融機構信息化水平的持續推進,網路對金融體系的威脅也在增加。FinTech設想未來在更廣泛的各方間共享數據,加上交易速度與自動化程度不斷提高,數據保護和系統完整性等問題可能會更加嚴重。
C. 金融改革 對保險業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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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觀念,在黨和國家制定的發展戰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強化,並正在成為全社會的重要共識。保險作為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對於促進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充分認識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作用,有利於拓寬保險發展空間,使保險業在更深層次和更廣領域參與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險業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
一、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在國民經濟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保險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與整體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突出體現在保險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一)促進經濟發展
保險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水平要受到整體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但它的健康穩定發展又能促進經濟的發展,這主要是由其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的功能實現的:
其一是通過風險集散和經濟補償,為經濟發展和改革創新保駕護航。表現在:一是幫助受災企業及時恢復生產,保障社會再生產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二是為商業貿易活動轉移風險,推動商品的消費和流通;三是為先進生產力提供可靠的風險保障,推動科學技術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從而減少因風險因素造成的經濟波動,促進經濟發展。
其二是通過對收取保費積聚起來的龐大保險基金進行科學高效的運用,可以促進居民儲蓄向投資的轉化,為經濟建設提供長期資金的融通渠道,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可以為資本市場培育穩健的機構投資者,改善資本市場的結構,而保險資金所具有的長期性、穩定性和規模性的特點,也使其成為促進資本市場繁榮的最穩健的力量,從而推動金融市場的高效、穩健運行,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動力支持。
此外,保險業本身作為國民經濟中一個重要產業,在就業、稅收等方面都對經濟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穩定發展就是經濟金融健康穩定運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從保險的基本保障職能看,保險通過幫助受災家庭恢復原有的生活條件;減輕傷、殘、病、老、死等事件對家庭生活的影響;對民事賠償責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保障受害人的經濟利益,減少經濟糾紛等方面,能夠滿足人民多樣化的保險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會秩序的穩定。但是,現代社會經濟生活的高度關聯性和不確定性對保險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廣的要求,要求保險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更高層次、更廣層面分擔社會管理的職能,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現階段而言,保險在社會發展領域中的作用,應當突出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分擔政府社會保障職能,補充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伴隨社會轉型和體制轉軌步伐的加快,以及社會出現的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等趨勢,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已經成為保障人民生活、實現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根據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在當前和今後一個較長時期內,政府提供的基本社會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階段推進的廣覆蓋、社會化和可持續的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國社會保障水平,構築強有力的社會保障網,就必須發揮商業保險的作用加以補充。商業保險作為我國多支柱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基本社會保障尚未覆蓋的人口群體,如農村人口及大量沒有社會保險的城鎮人口中,甚至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替代工具發揮主導性的保障作用。大力發展商業性養老、健康保險有利於減輕政府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負擔,解除廣大人民群眾的後顧之憂,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保險業由於自身所具有的產品開發、投資管理、客戶服務以及精算、銷售等方面的優勢,有責任也有能力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擔社會風險管理的職責,提高社會防災防損和應對公共危機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災防損中,保險人作為專業風險管理者,不僅可以為企業提供風險管理經驗,而且可以通過承保時的危險調查分析、承保期內的危險檢查督促、以保險費率這一價格杠桿調動企業防災防損積極性等措施,增強整個社會防災減損的能力,盡可能減少保險賠款的支出和社會財富的損失,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其二,則是構建突發性巨災危機的防範體系和保障機制。以非典、9.11恐怖襲擊、美加大停電等為代表的國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緣於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變異,現代社會所面臨的災害事故將呈日益復雜與巨型多樣化趨勢,已經對人類社會應對突發性巨災的能力提出了嚴峻的挑戰。雖然政府應承擔並負責提供有關公眾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給,但政府限於財力,同時又受制於諸多宏觀經濟目標的約束,投入總是有限。因而,強化現代保險業在這其中的功能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尤其考慮到各種巨災等危機事件所造成的綜合影響,在涉及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公眾責任、第三者責任以及針對意外或突發事件導致的營業中斷和利潤損失等方面,商業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可以提供產品豐富的多種可能的保險保障,維護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於保險兼具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的功能,保險在現代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
研究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還必須認識兩個問題:
一是要正確認識保險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保險對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具有促進作用,而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則是商業保險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保險業的發展不可能長期脫離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而一枝獨秀。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能為保險業的發展奠定雄厚的物質基礎,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而如果二者發展不協調,在阻礙經濟進一步發展、影響社會穩定的同時,也會抑制有效的保險需求,影響保險業的正常運營和穩健發展。因此,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是與保險業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險業的經營目標只有順應時代、社會發展需要,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發揮保險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強,並與社會經濟發展產生良性互動。
二是保險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雖然主要靠保險業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經濟因素和非經濟因素的制約,其中政府決策支持是一個關鍵因素,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順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響到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二是基本社會保障的深度、廣度是否與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以及社會、文化、制度沿革相適宜,關繫到商業保險發揮作用的空間。由於市場失靈(比如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帶有外部性),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無法完全憑借市場力量自動形成,政府必須在社會發展領域承擔更多的責任,通過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環境、加大對公共領域的投入等措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確清晰的「度」的界定。這是因為政府進行的社會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並且所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如基本社會保障,由於是和個人對社會貢獻無直接關聯的「均值化」服務,具有邊際效用遞減的特點,提供不足固然影響社會穩定,但過度提供則一是增加財政負擔,二是挫傷就業積極性,三是對商業保險等市場力量產生擠出效應。因此,政府職能定位是否明確,決策支持是否到位,影響到保險業發揮作用的外部環境和運作空間,最終也會影響到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加快保險業發展,充分發揮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
從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所面臨的主要矛盾是保險業發展水平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養老、醫療、教育、住房、責任等保險產品還不能滿足廣泛的社會需求,保險還沒有滲透到各行各業、社會各個領域和生活的各個方面。發展不足是制約保險業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須從服務國民經濟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險業發展,盡快做大做強,才能充分發揮保險業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險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樹立正確發展觀。保險業必須以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己任,改變多年來走的重規模、輕效益,重保費、輕管理的粗放型發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費增長速度的指導思想,樹立和貫徹「速度、結構、質量、效益」統一的發展觀,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才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切實擔負起「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實施進取性戰略。在我國保險市場全方位開放的條件下,加快國內保險業的改革調整,解決我國保險業體制與結構矛盾;分多層次——國際保險(金融)集團、「專、精、特、新」的專業性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以及兼業代理機構等——豐富保險市場主體結構,鼓勵公平有序競爭,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開展兼並收購等形式的國際化資本運營,快速增強實力;將市場領域開放、市場體系建設、保險公司制度創新、保險企業國際化競爭能力增強統一起來,實現跨越式發展。
(三)加快創新,為保險作用的充分發揮注入活力。認真研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積極進行體制創新、機制創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如:探索保險投融資體制創新,充分發揮保險資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險風險資產證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廣范的范圍內尋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與危險損失分散化的融資與轉移機制;應用現代信息技術與金融技術,實現經營方式的差異化與管理方式的精細化,推動保險經營與管理升級;密切關注與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緊密相關的熱點問題,開發具有廣泛社會需求的保險產品,優化產品結構,滿足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提高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式,豐富保險服務的內涵,把服務滲透到保險消費的各個環節,增強核心競爭力。
(四)防範風險,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
改革是發展的動力,發展是改革的目標,穩定則是改革與發展的前提。作為轉軌過程中的新興幼稚產業,我國的保險業必須加快發展,才能縮短與國際水平的差距、應對入世挑戰,才能夠解決保險業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和困難,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發展,就必須改革現有保險市場的宏觀制度安排和微觀運行機制中的落後因素,為保險業發展掃清障礙。與此同時,保險業長期發展中埋藏了不少風險隱患,並且伴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加快,新的不確定因素不斷涌現,因而在推進改革的同時,必須密切防範和化解風險、維護保險體系的安全和穩定,促進保險業長期健康發展。需要指出的是,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不能以犧牲保險市場的效率和被保險人的利益為代價,也並不意味著不讓經營失敗的機構退出市場。
為兼顧保險市場的效率與穩定,當前亟需確立兩個制度安排:一是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實現科學監管,從最終意義上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增強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場退出機制。市場退出機制著眼於暢通市場退出渠道、減輕機構退出帶來的社會震盪和處置成本、從整體上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既有利於發揮市場機制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促進公司穩健經營,促使投保人審慎選擇;又有利於維護保險體系的穩定和社會經濟生活的安定,防止因個別機構經營失敗引發區域性、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五)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利益與責任並不總是一致,有時甚至是矛盾的。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是保險業無可推卸的責任,但由於現階段經營管理基礎和風險管控能力薄弱,外部體制、政策、法制、信用環境尚未理順,以及市場競爭不規范,在某些社會管理功能強、群眾迫切需要的險種,如責任險、健康險、汽車貸款履約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業務經營中,必然面臨經營風險加大甚至無利可圖等難題,出現了保險公司不敢開展或業務量萎縮甚至退出市場等現象,不利於保險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和拓展新業務空間。這種現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觀因素,但保險公司必須充分認識到肩負的社會責任,不能消極等待社會環境、市場環境好轉才經營,而要積極作為,變被動為主動,一方面,要加強和有關部門、其他市場經營主體的溝通、協調、合作,共同尋找利益與責任的最佳契合點,在符合相關政策法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開拓市場、發展業務;另一方面要苦練內功,通過科學設計產品、加強風險管控和提供優質服務出效益,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六)爭取政策扶持,理順外部環境。目前,保險在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中作用的發揮,受到諸多政策和制度瓶頸的制約,如醫療、養老等體制改革尚不到位,商業保險機構與社保經辦機構的利益沖突沒有消除;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環境不完善等。從國外經驗看,商業保險要在社會保障體系等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事業中發揮作用,離不開政策扶持。政府要通過加快養老、醫療、失業等方面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明確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和主體資格;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推進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實行適當的稅收優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措施,為保險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D. 科技驅動保險業發展,保險科技應該把握哪些機遇
轉載以下資料,供您參考:內容提要:保險具有社會管理功能這一論斷的提出,是對保險業發展到特定歷史階段內在特質的客觀認識,是對保險業參與社會風險管理並扮演重要角色的科學總結。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主要體現在:穩定經濟生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激活儲蓄機制;推動外向型經濟發展;有利於構建國家公共事務應急體系;緩解社會矛盾;推動科技創新。全面科學認識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有利於更好地指導保險實踐,推動保險業的全面進步。一、對保險功能認識的演變歷程時至今日,我國關於保險功能的學說主要經過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可稱之為「單一功能說」,也即傳統的保險功能說,認為保險只具有經濟補償(或給付)的功能;第二階段可稱為「二元功能說」,這種學說除了認識到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之外,認為保險還具有資金融通的功能;第三階段可稱之為「三元功能說」,以保監會主席吳定富上任後關於保險功能的闡述為代表,認為現代保險同時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等三項功能。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是對物質的反映。同樣,對保險功能的認識,也取決於當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水平。因此,對保險功能的認識是一個動態的演進過程,而每一次認識的提高又會反過來促進保險業的進一步發展。隨著時代的變遷尤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逐步推進,對保險功能的認識經歷了由簡單到成熟、由單一到豐富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保險功能的內涵、外延不斷地得到擴大。「三元論」的保險功能說就是這一認識過程發展的必然結果。商業保險最初發軔於14世紀後半葉義大利的海上保險,是從行會合作保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會員既是保險人又是被保險人。此時尚沒有引進精算技術,仍處在保險的低級形態,保險的唯一功能就是經濟補償,體現為會員之間的保險分配關系。由於缺少科學合理的數理技術支持,保險的功能發揮受到很大限制。17世紀後半葉,保險精算學產生,使理論意義上的人壽保險轉化為現實意義上的人壽保險,開創了人壽保險發展的新局面。從數理技術上來說,保險作為一種風險轉移手段,主要是運用風險匯聚機制,集合具有風險厭惡偏好的投保人並收取保費建立保險基金,對少數發生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進行經濟補償和給付,從而實現風險在投保人之間的分散,這就是保險的經濟補償和給付功能。保險經營技術的解決,大大促進了保險經濟補償功能的發揮。這一階段,社會對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有了充分認識,傳統的「經濟補償說」主要形成於這個階段。此後,隨著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確立,市場經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金融市場逐漸成為經濟生活的主動脈。現代金融最基本的功能是對儲蓄資源進行時間和空間的配置,實現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作為金融產業鏈中的一環,保險業承載和發揮了資金融通的功能。保險業的金融功能主要體現在:一方面通過承保業務獲取並分流部分社會儲蓄,另一方面又通過投資將積累的保險資金運用出去,滿足未來的支付需要。保險體系吸收的資金(特別是壽險)大部分是長期資金,這是其區別於銀行儲蓄資金的主要特點。隨著保險業的壯大,西方發達國家中許多商業保險公司作為「契約型儲蓄機構」,發揮資金來源穩定、期限長、規模大的優點,通過持股和相互參股方式,成為資本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和穩定力量,作為金融中介最活躍的成員之一,其資金融通的功能逐漸深入人心。這一階段一直延續至今並保持良好發展勢頭,保險的資金融通功能也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重視。對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認識,也是伴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和保險研究的深入而不斷深化的。一般來說,不同時代、不同經濟背景的學者,對保險相關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認識難有統一,但對於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的認識則出現顯著的趨同現象。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金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世界保險業的發展日益呈現國際化、專業化的顯著趨勢,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需求也呈現多樣化的特點,保險作為金融業三大支柱之一,在發揮傳統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功能的同時,也以更加積極的姿態融人現代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中,發揮著協調社會經濟生活、提高社會運行效率、提升人們生活質量的重要作用,充分體現了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經濟學家彼得。F.德魯克說,保險和風險管理對於促進西方世界在18、19和20世紀的經濟進步所起的作用與企業和商業起到的作用同等重要。彼得。L.伯恩斯坦在《抗爭命運:值得注意的風險》一書中也指出,一個社會理解、度量和管理風險的能力是現代社會與古代社會的主要區別之處。因此,此次吳定富主席高度概括和總結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可視作對保險業發展到特定歷史階段內在特徵的客觀認識,是對保險業參與社會風險管理並發揮重要作用的科學總結。二、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內涵、體現及提出意義(一)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內涵從本質上講,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主要是通過促進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來推動經濟發展的。對於金融推進經濟增長的方式,理論界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一國的金融體系通過提高資本積累率為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因此要倚重儲蓄性金融機構和積極引進外資;另一種觀點認為,金融通過提高社會資本配置的效率,來幫助經濟發展,因此金融機構對於生產率和經濟效率的促進功能,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並不亞於資本積累。而保險恰恰具有這兩種觀點所主張的特點,保險業通過集聚風險補償基金提高了社會的資本積累率,同時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通過特有的交換機制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提高了整個社會的資本配置效率,客觀上起到了「穩定器」和「助推器」的雙重作用,為社會經濟健康運行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傳統的保險單一功能說,認為保險人僅僅是一種風險傳遞機制。但事實上,保險這一功能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可能還沒有保險的其他要素重要。因為,保險不僅僅是簡單的財務平衡表,還為經濟活動和長期增長提供其他有力支持。美國保險學者小哈羅德。斯凱博在1998年就曾指出,保險可以為經濟發展提供諸如替代政府安全保障、推動貿易和商務、鼓勵減損、促進風險的有效管理等七種重要服務。現代企業理論的利益相關者學說也為保險業的社會管理功能提供了理論支持。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由股東、債權人、職工、管理人員、關聯企業和顧客等企業利益相關者組成的共同組織,是這些利益相關者之間締結的一組契約的集合體。因此,現代企業在公司治理中必須考慮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才能實施有效治理,這種理論強化了企業的社會管理責任。保險企業在構建公司治理結構和日常經營時應注重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不僅追求經濟效益,還要追求社會效益,充分發揮社會管理功能,促進社會整體進步。反過來,社會經濟的進步又會推動保險業的發展,二者存在相互促進的客觀聯系。一般來說,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市場經濟的各個子市場之間存在很大差別,保險市場也是如此。如果其他條件相同,一國的保險市場越發達,越有效率,對經濟的繁榮貢獻就越大。因此,經濟補償是保險的基本功能,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是保險的衍生功能。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將得到不斷加強,發達國家保險業的發展實踐已經驗證了這一點。(二)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體現1.穩定經濟生活,為社會提供「安睡保險」。保險通過預先確定的支出將未來不確定的可能損失固定下來,從而穩定個人、家庭和組織機構的財務狀況,有利於形成經濟安全的心理預期,為經濟生活平穩運轉創造條件,客觀上起到了古典經濟學描述的「守夜人」角色的作用。現代保險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原來許多不可保的風險逐漸變成可保風險,保險服務的領域和深度不斷得到拓寬,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將越來越凸現出來。2.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減輕政府負擔。保險還被廣泛用於解決政府公共政策問題。人壽保險對於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經合組織(OECD)早在1987年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就曾指出:壽險保單的銷售無疑減輕了許多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的壓力。同年,瑞士再保險公司的一份研究報告也指出,10個經合組織國家的社會保障開支和壽險保費之間存在反比關系,即保險業有效地分擔了部分社會保障財務的壓力。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已經成為影響當前擴大內需、啟動消費的主要制約因素,解決不好勢必影響我國經濟長遠發展和社會穩定。隨著我國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加,國內企業加入WTO之後面臨的競爭加劇,社會保障資金不足的矛盾將越來越突出。據有關專家測算,我國養老、醫療、失業三方面社會保障基金的支付缺口每年大約為673億元。同時據社會保障部門估計,轉製成本大約為20000億元左右。如此大的債務規模再加上每年的社會保障資金缺口,短期內完全要政府解決確實不現實也不可能,但社會保障卻不能產生斷層。另一方面,我國地區間發展很不平衡,生活保障需求呈現多樣化、多層次的特點,老年護理、企業年金、健康、醫療、教育費用等與社會生活聯系緊密的商業保險需求,具有極大的潛力,這為我國商業保險充分發揮社會管理功能,減輕政府壓力、促進國企改革提供了廣闊的舞台。3.促進資本有效配置,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險人在進行承保和資金運用活動時,要收集有關企業、項目和經理人的大量信息。一般單個儲蓄者或投資者缺乏時間、資源或能力來收集這樣大量的信息,而保險人具有優勢,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本和承擔風險。同時,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上行使「用手投票」或「用腳投票」的權利,對於經營者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有力地制約著經營者的違規行為,形成有效的外部治理,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有利於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合理配置剩餘索取權和剩餘控制權,解決委託——代理難題,推進資本的合理配置,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在保險業發達的國家,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作為金融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對於金融市場的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4.激活儲蓄機制,促進經濟發展。經濟學家普遍認為,儲蓄率和經濟增長率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但其傳導機制存在多種途徑。保險作為金融中介之一,在提高資金融通的效率方面有三個優勢,能有效地提高金融系統的運行效率:一是降低結合儲蓄者和借款人的交易成本;二是創造資金流動性;三是有利於形成投資的規模經濟。與商業銀行相比,保險公司的長期負債和穩健的現金流量,是政府和企業理想的長期融資渠道。一國金融體系的發達程度與其對市場的依賴性成正比,與其對金融中介的依賴性成反比,也就是說取決於信息對稱的程度。因此,保險公司的金融中介作用,在新興國家金融市場比在發達國家金融市場更大。對於我國還不完善的金融市場來說,保險業的作用還遠遠沒有發揮出來,具有巨大的潛力。5.推動外向型經濟發展。現代經濟的專業化程度越高,對金融的專業化和靈活性要求也越高。如果可供選擇的保險商品種類豐富,保障充分,貿易和商務就會順利進行,反之則會受到極大的阻礙。例如,出口信用保險是政府促進對外貿易、深化外貿體制改革的重要政策手段,素有「商務活動的潤滑劑」之稱,也是保險企業開拓市場、提高競爭力的重要領域。據統計,目前全球貿易額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下實現的,日本為50%,英國為45%,法國為21%,韓國也達到14%。在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已經初步發揮了作用,但整體水平較低,獲得出口信用保險保障的出口貿易額僅占出口總額的1.1%,投保企業只佔全國外貿企業總數的2.7%,這說明我國保險業對外向型經濟的推動不足,在該領域具有極大的潛力。6.有利於構建國家公共事務應急體系。一個國家有無完備的公共事務應急體系,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准。美國風險管理和保險專家C.小阿瑟。威廉斯博士指出,災害降臨到富國和貧困國家的幾率是相同的,比如日本的地震、孟加拉國的洪水,但一個社會如果能夠控制和減輕這些災難,該社會便可以更好地把資源運用到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現代社會里,各種巨災風險和突發事件如影隨從,對一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的困擾,如我國1998年的洪災、2003年2月和5月的新疆伽師地震、今年的非典型肺炎事件等。而且,隨著科技進步和世界政治力量的演變,巨災風險不可測的程度加深,而且一旦發生,危害程度更加嚴重,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將遠甚於從前,如1986年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泄漏、2001年「9.11」恐怖事件、2003年哥倫比亞號太空梭墜毀事件等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深遠的社會影響,因此必須考慮建立必要的公共事務應急體系加以應對。現代商業保險通過設立新型險種、創造巨災債券等保險衍生產品、綜合運用再保險等方式,有助於化解巨災風險造成的消極後果,在一個國家的應急體系構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以我國為例,非典疫情爆發後,各家壽險公司也紛紛推出自己的非典保險,為社會提供了風險規避機制,緩解了人們的焦慮心情,對穩定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受到了社會的廣泛好評。截止到2003年5月12日,我國壽險公司共接受非典索賠236例,賠付104例,總賠付金額為88.68萬元。7.緩解社會矛盾,協調社會關系,促進社會的正常運轉。社會和經濟的運轉時常存在許多不和諧的因素,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會風險管理機制,尤其是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消除各個要素彼此之間的摩擦,減少沖突,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的正常運轉。保險業對此也大有可為。如,責任保險有利於當事人履行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解決糾紛,協調民事關系。發達國家有完備的責任保險體系,如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執業責任保險及公眾責任險、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等,被保險人一旦出現責任事故,可以很快通過保險公司解決,不必糾纏於曠日持久的官司,減少了社會的摩擦和沖突,整個社會運轉效率高。近年來,我國醫療事故糾紛頻繁發生,巨額訴訟案例呈上升趨勢,國內務家保險公司陸續推出了醫療責任保險,在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受到醫患各方和社會的普遍歡迎,盡管還有許多地方有待完善,但充分說明了保險參與社會管理大有作為。8.推動科技創新,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風險保障。高風險、高投入是高新技術的一大特點,為了保障風險投資的安全和持續投入,必須從制度設計上予以保障。保險業作為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推動高新技術的發展上具有獨特的優勢。當前,國際上盛行商業保險與高科技聯姻,保險公司通過科學合理地計算風險投資的保障費用,承保高新技術項目,萬一項目不成功時,由保險公司承擔部分風險;保險公司還通過開展高新技術轉讓保險,促進科技成果進入技術市場和提高成交率,提高企業採用高新技術的積極性,有力推動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三)全面認識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意義理論來源於實踐,又反過來指導實踐。全面科學認識保險的功能,有利於更好地指導保險實踐,推動保險業的全面進步。1.有利於提升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加快保險業的發展。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勢頭迅猛,持續保持了年均30%的增速,保險各項功能得到較大發揮,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繁榮,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從長遠來看,我國保險業具有巨大的潛力。但橫向看來,當前我國保險市場的整體規模還很小,與發達國家不可同日而語,與國內證券業、銀行業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在金融業和社會中地位較低。據統計,截至到2002年底,全國保費收入3053.1億元,保險業總資產為6494.1億元;而截止到2002年10月底,全國證券公司資產總額為6660億元,同期證券市價總值為38329.13億元,流通市值為12484.56億元;截止到2002年9月底,中國銀行業總資產為193778億元。因此,充分認識並發掘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將保險業的發展與社會進步緊密聯系起來,有利於社會各界增強對保險業的認同感,有利於保險業更好地走入千家萬戶,服務社會,造福民眾。2.有利於促進保險經營主體拓展經營思路,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社會管理功能的提出,從認識上延伸了保險服務的外延,對於保險經營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利於引導保險公司更好地制定長期發展戰略,在經營活動中勇於創新,關注被保險人利益,積極主動參與社會管理,塑造保險業的誠信和負責形象,更好地發揮商業保險應有的作用,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3.有利於正確處理保險業發展與監管的關系。保險監管機關的指導意見和言論往往對保險經營主體有較強的「窗口效應」,影響深遠。促進保險業發展是當前保險監管工作的首要任務,監管的目標是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更好地實現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業充分發揮社會管理功能,也是加快保險業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加強保險監管者對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認識,有利於保險監管機關系統內統一監管認識,理順保險監管與發展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有為」與「無為」之間的關系。我國未來保險監管發展的趨勢是,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並重,更加重視指導性規章和意見的作用,這些都需要保險理論上的拓寬和創新為其支持。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提出,客觀上起到了一定的「窗口指導」效應。三、充分發揮保險社會管理職能的對策(一)保險理論界要加強研究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為保險實踐提供理論支持和指導。理論研究者必須用發展與開放的眼光來審視保險功能的內涵,深化對保險功能的認識,將保險業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緊密聯系起來,並以此來指導和推動保險實踐的創新活動。(二)保險經營主體在經營實踐中,應開拓創新,全面發揮保險業的社會管理功能。當前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保險公司建設。推進國有保險公司體制改革,完善股份制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約束制度,強化公司內控制度建設,注重控制經營風險,完善經營管理考核體系。時機成熟時可推動保險公司上市,有利於保險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償付能力,更好地適應國際化競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保險業唯有自身健康,才能為社會提供健康服務。2.產品創新。注重發掘市場需求,堅持消費者導向,創新產品結構,滿足社會的保障需求。尤其是注重發展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醫療責任保險、老年護理保險、子女教育婚嫁保險、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積極探索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為我國進出口事業提供保障;探索農業和農村保險的新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支持。3.理順保險銷售體制。充分發揮專業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作用,完善保險市場主體結構,改革保險營銷員制度,加強對保險兼業代理點的管理,理順保險手續費問題,樹立品牌經營意識,在全社會培育誠信經營體系,從根本上解決誤導欺詐問題,切實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努力提升保險業的社會形象。4.延伸保險業服務的觸角。配合國家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抓住擴大內需和西部大開發的機遇,提高承保大型風險項目的水平,為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工程項目提供保險保障;探索保險資金運用的新渠道,可考慮通過購買債券和參與信託投資計劃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開發新險種,支持中小企業發展。5.探索高風險保險領域。積極探索巨災風險、高新技術風險的保險融資技術,建立巨災、高新科技發展保障基金,通過商業保險主導、政府適當扶持的途徑,提高社會的風險化解能力,為國家建立公共事務應急體系提供有力支持,為高新技術的發展保駕護航。(三)保險監管機關應堅持市場化取向,樹立發展觀念。創新監管體制,完善監管方式,加強監管手段,為保險業發揮社會管理功能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當前主要是做好以下幾點:一是建章立制,加快保險法律法規的建設,堅持依法監管,依法行政,出台《保險法》配套細則,盡快出台保險違法違規處罰法。二是正確處理「有為」與「無為」的關系,凡是市場能解決的問題,堅決還權於市場,合理界定監管者和市場發揮調節作用的效力邊界,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保險監管部門應加強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系統內要合理劃清總部機關和地方保監之間的許可權,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保險行業協會的作用,提高綜合治理、聯合監管的水平。三是加強基礎研究,結合國家宏觀經濟發展趨勢,重點研究保險業的產業政策,制定保險業發揮社會管理功能的長遠發展規劃;四是理順保險市場關系。在現階段償付能力監管尚不能形成明顯效力之前,應加強保險業務合規性檢查,嚴厲查處保險市場的各種違法違規現象,正本清源,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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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金融科技能帶來哪些好處
個人感覺最大的好處就是馬雲所說的,銀行不改變,我們就去改變銀行。金融科技的發展,使得中小企業借貸乃至個人的借貸更為便利,金融涉及的方面很多,這里就以借貸來舉個例子。自己可以想像一下,要去銀行借錢,你需要辦理繁雜的手續,並且還需要各種抵押,還要忍受有些服務怎麼好的業務員的冷眼。金融科技的出現極大的解決了這些問題。
G. 未來已來,看金融科技如何助保險行業數字化轉型
保險營銷中的代理制度是一種極具保險行業特色的營銷方式。由於保險市場固有的信息不對稱性,需要在保險人和保險消費者之間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保險代理人的存在可以減少信息不對稱,讓消費者了解保險產品和服務,讓保險人了解消費者的需求意向,形成保險產品的有效供給和需求。
H. 保險業可以從金融科技中學到什麼
轉載以下資料,供您參考:內容提要:保險具有社會管理功能這一論斷的提出,是對保險業發展到特定歷史階段內在特質的客觀認識,是對保險業參與社會風險管理並扮演重要角色的科學總結。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主要體現在:穩定經濟生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激活儲蓄機制;推動外向型經濟發展;有利於構建國家公共事務應急體系;緩解社會矛盾;推動科技創新。全面科學認識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有利於更好地指導保險實踐,推動保險業的全面進步。一、對保險功能認識的演變歷程時至今日,我國關於保險功能的學說主要經過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可稱之為「單一功能說」,也即傳統的保險功能說,認為保險只具有經濟補償(或給付)的功能;第二階段可稱為「二元功能說」,這種學說除了認識到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之外,認為保險還具有資金融通的功能;第三階段可稱之為「三元功能說」,以保監會主席吳定富上任後關於保險功能的闡述為代表,認為現代保險同時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等三項功能。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是對物質的反映。同樣,對保險功能的認識,也取決於當時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水平。因此,對保險功能的認識是一個動態的演進過程,而每一次認識的提高又會反過來促進保險業的進一步發展。隨著時代的變遷尤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逐步推進,對保險功能的認識經歷了由簡單到成熟、由單一到豐富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保險功能的內涵、外延不斷地得到擴大。「三元論」的保險功能說就是這一認識過程發展的必然結果。商業保險最初發軔於14世紀後半葉義大利的海上保險,是從行會合作保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會員既是保險人又是被保險人。此時尚沒有引進精算技術,仍處在保險的低級形態,保險的唯一功能就是經濟補償,體現為會員之間的保險分配關系。由於缺少科學合理的數理技術支持,保險的功能發揮受到很大限制。17世紀後半葉,保險精算學產生,使理論意義上的人壽保險轉化為現實意義上的人壽保險,開創了人壽保險發展的新局面。從數理技術上來說,保險作為一種風險轉移手段,主要是運用風險匯聚機制,集合具有風險厭惡偏好的投保人並收取保費建立保險基金,對少數發生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進行經濟補償和給付,從而實現風險在投保人之間的分散,這就是保險的經濟補償和給付功能。保險經營技術的解決,大大促進了保險經濟補償功能的發揮。這一階段,社會對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有了充分認識,傳統的「經濟補償說」主要形成於這個階段。此後,隨著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確立,市場經濟得到了極大的發展,金融市場逐漸成為經濟生活的主動脈。現代金融最基本的功能是對儲蓄資源進行時間和空間的配置,實現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作為金融產業鏈中的一環,保險業承載和發揮了資金融通的功能。保險業的金融功能主要體現在:一方面通過承保業務獲取並分流部分社會儲蓄,另一方面又通過投資將積累的保險資金運用出去,滿足未來的支付需要。保險體系吸收的資金(特別是壽險)大部分是長期資金,這是其區別於銀行儲蓄資金的主要特點。隨著保險業的壯大,西方發達國家中許多商業保險公司作為「契約型儲蓄機構」,發揮資金來源穩定、期限長、規模大的優點,通過持股和相互參股方式,成為資本市場上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和穩定力量,作為金融中介最活躍的成員之一,其資金融通的功能逐漸深入人心。這一階段一直延續至今並保持良好發展勢頭,保險的資金融通功能也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重視。對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認識,也是伴隨著保險業的發展和保險研究的深入而不斷深化的。一般來說,不同時代、不同經濟背景的學者,對保險相關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認識難有統一,但對於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的認識則出現顯著的趨同現象。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和金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世界保險業的發展日益呈現國際化、專業化的顯著趨勢,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的需求也呈現多樣化的特點,保險作為金融業三大支柱之一,在發揮傳統經濟補償和資金融通功能的同時,也以更加積極的姿態融人現代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中,發揮著協調社會經濟生活、提高社會運行效率、提升人們生活質量的重要作用,充分體現了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經濟學家彼得。F.德魯克說,保險和風險管理對於促進西方世界在18、19和20世紀的經濟進步所起的作用與企業和商業起到的作用同等重要。彼得。L.伯恩斯坦在《抗爭命運:值得注意的風險》一書中也指出,一個社會理解、度量和管理風險的能力是現代社會與古代社會的主要區別之處。因此,此次吳定富主席高度概括和總結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可視作對保險業發展到特定歷史階段內在特徵的客觀認識,是對保險業參與社會風險管理並發揮重要作用的科學總結。二、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內涵、體現及提出意義(一)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內涵從本質上講,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主要是通過促進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來推動經濟發展的。對於金融推進經濟增長的方式,理論界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一國的金融體系通過提高資本積累率為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因此要倚重儲蓄性金融機構和積極引進外資;另一種觀點認為,金融通過提高社會資本配置的效率,來幫助經濟發展,因此金融機構對於生產率和經濟效率的促進功能,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並不亞於資本積累。而保險恰恰具有這兩種觀點所主張的特點,保險業通過集聚風險補償基金提高了社會的資本積累率,同時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通過特有的交換機制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提高了整個社會的資本配置效率,客觀上起到了「穩定器」和「助推器」的雙重作用,為社會經濟健康運行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傳統的保險單一功能說,認為保險人僅僅是一種風險傳遞機制。但事實上,保險這一功能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可能還沒有保險的其他要素重要。因為,保險不僅僅是簡單的財務平衡表,還為經濟活動和長期增長提供其他有力支持。美國保險學者小哈羅德。斯凱博在1998年就曾指出,保險可以為經濟發展提供諸如替代政府安全保障、推動貿易和商務、鼓勵減損、促進風險的有效管理等七種重要服務。現代企業理論的利益相關者學說也為保險業的社會管理功能提供了理論支持。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由股東、債權人、職工、管理人員、關聯企業和顧客等企業利益相關者組成的共同組織,是這些利益相關者之間締結的一組契約的集合體。因此,現代企業在公司治理中必須考慮維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才能實施有效治理,這種理論強化了企業的社會管理責任。保險企業在構建公司治理結構和日常經營時應注重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不僅追求經濟效益,還要追求社會效益,充分發揮社會管理功能,促進社會整體進步。反過來,社會經濟的進步又會推動保險業的發展,二者存在相互促進的客觀聯系。一般來說,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市場經濟的各個子市場之間存在很大差別,保險市場也是如此。如果其他條件相同,一國的保險市場越發達,越有效率,對經濟的繁榮貢獻就越大。因此,經濟補償是保險的基本功能,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是保險的衍生功能。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將得到不斷加強,發達國家保險業的發展實踐已經驗證了這一點。(二)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體現1.穩定經濟生活,為社會提供「安睡保險」。保險通過預先確定的支出將未來不確定的可能損失固定下來,從而穩定個人、家庭和組織機構的財務狀況,有利於形成經濟安全的心理預期,為經濟生活平穩運轉創造條件,客觀上起到了古典經濟學描述的「守夜人」角色的作用。現代保險技術的不斷發展,使原來許多不可保的風險逐漸變成可保風險,保險服務的領域和深度不斷得到拓寬,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將越來越凸現出來。2.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減輕政府負擔。保險還被廣泛用於解決政府公共政策問題。人壽保險對於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經合組織(OECD)早在1987年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就曾指出:壽險保單的銷售無疑減輕了許多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的壓力。同年,瑞士再保險公司的一份研究報告也指出,10個經合組織國家的社會保障開支和壽險保費之間存在反比關系,即保險業有效地分擔了部分社會保障財務的壓力。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已經成為影響當前擴大內需、啟動消費的主要制約因素,解決不好勢必影響我國經濟長遠發展和社會穩定。隨著我國老齡人口的不斷增加,國內企業加入WTO之後面臨的競爭加劇,社會保障資金不足的矛盾將越來越突出。據有關專家測算,我國養老、醫療、失業三方面社會保障基金的支付缺口每年大約為673億元。同時據社會保障部門估計,轉製成本大約為20000億元左右。如此大的債務規模再加上每年的社會保障資金缺口,短期內完全要政府解決確實不現實也不可能,但社會保障卻不能產生斷層。另一方面,我國地區間發展很不平衡,生活保障需求呈現多樣化、多層次的特點,老年護理、企業年金、健康、醫療、教育費用等與社會生活聯系緊密的商業保險需求,具有極大的潛力,這為我國商業保險充分發揮社會管理功能,減輕政府壓力、促進國企改革提供了廣闊的舞台。3.促進資本有效配置,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保險人在進行承保和資金運用活動時,要收集有關企業、項目和經理人的大量信息。一般單個儲蓄者或投資者缺乏時間、資源或能力來收集這樣大量的信息,而保險人具有優勢,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本和承擔風險。同時,保險公司作為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上行使「用手投票」或「用腳投票」的權利,對於經營者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有力地制約著經營者的違規行為,形成有效的外部治理,有利於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有利於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合理配置剩餘索取權和剩餘控制權,解決委託——代理難題,推進資本的合理配置,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績效。在保險業發達的國家,實力雄厚的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作為金融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對於金融市場的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4.激活儲蓄機制,促進經濟發展。經濟學家普遍認為,儲蓄率和經濟增長率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但其傳導機制存在多種途徑。保險作為金融中介之一,在提高資金融通的效率方面有三個優勢,能有效地提高金融系統的運行效率:一是降低結合儲蓄者和借款人的交易成本;二是創造資金流動性;三是有利於形成投資的規模經濟。與商業銀行相比,保險公司的長期負債和穩健的現金流量,是政府和企業理想的長期融資渠道。一國金融體系的發達程度與其對市場的依賴性成正比,與其對金融中介的依賴性成反比,也就是說取決於信息對稱的程度。因此,保險公司的金融中介作用,在新興國家金融市場比在發達國家金融市場更大。對於我國還不完善的金融市場來說,保險業的作用還遠遠沒有發揮出來,具有巨大的潛力。5.推動外向型經濟發展。現代經濟的專業化程度越高,對金融的專業化和靈活性要求也越高。如果可供選擇的保險商品種類豐富,保障充分,貿易和商務就會順利進行,反之則會受到極大的阻礙。例如,出口信用保險是政府促進對外貿易、深化外貿體制改革的重要政策手段,素有「商務活動的潤滑劑」之稱,也是保險企業開拓市場、提高競爭力的重要領域。據統計,目前全球貿易額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下實現的,日本為50%,英國為45%,法國為21%,韓國也達到14%。在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已經初步發揮了作用,但整體水平較低,獲得出口信用保險保障的出口貿易額僅占出口總額的1.1%,投保企業只佔全國外貿企業總數的2.7%,這說明我國保險業對外向型經濟的推動不足,在該領域具有極大的潛力。6.有利於構建國家公共事務應急體系。一個國家有無完備的公共事務應急體系,是衡量一個國家綜合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准。美國風險管理和保險專家C.小阿瑟。威廉斯博士指出,災害降臨到富國和貧困國家的幾率是相同的,比如日本的地震、孟加拉國的洪水,但一個社會如果能夠控制和減輕這些災難,該社會便可以更好地把資源運用到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現代社會里,各種巨災風險和突發事件如影隨從,對一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一定的困擾,如我國1998年的洪災、2003年2月和5月的新疆伽師地震、今年的非典型肺炎事件等。而且,隨著科技進步和世界政治力量的演變,巨災風險不可測的程度加深,而且一旦發生,危害程度更加嚴重,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將遠甚於從前,如1986年前蘇聯切爾諾貝利核泄漏、2001年「9.11」恐怖事件、2003年哥倫比亞號太空梭墜毀事件等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深遠的社會影響,因此必須考慮建立必要的公共事務應急體系加以應對。現代商業保險通過設立新型險種、創造巨災債券等保險衍生產品、綜合運用再保險等方式,有助於化解巨災風險造成的消極後果,在一個國家的應急體系構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以我國為例,非典疫情爆發後,各家壽險公司也紛紛推出自己的非典保險,為社會提供了風險規避機制,緩解了人們的焦慮心情,對穩定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受到了社會的廣泛好評。截止到2003年5月12日,我國壽險公司共接受非典索賠236例,賠付104例,總賠付金額為88.68萬元。7.緩解社會矛盾,協調社會關系,促進社會的正常運轉。社會和經濟的運轉時常存在許多不和諧的因素,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會風險管理機制,尤其是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消除各個要素彼此之間的摩擦,減少沖突,建立良好的社會秩序,保障社會的正常運轉。保險業對此也大有可為。如,責任保險有利於當事人履行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解決糾紛,協調民事關系。發達國家有完備的責任保險體系,如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執業責任保險及公眾責任險、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等,被保險人一旦出現責任事故,可以很快通過保險公司解決,不必糾纏於曠日持久的官司,減少了社會的摩擦和沖突,整個社會運轉效率高。近年來,我國醫療事故糾紛頻繁發生,巨額訴訟案例呈上升趨勢,國內務家保險公司陸續推出了醫療責任保險,在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受到醫患各方和社會的普遍歡迎,盡管還有許多地方有待完善,但充分說明了保險參與社會管理大有作為。8.推動科技創新,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風險保障。高風險、高投入是高新技術的一大特點,為了保障風險投資的安全和持續投入,必須從制度設計上予以保障。保險業作為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推動高新技術的發展上具有獨特的優勢。當前,國際上盛行商業保險與高科技聯姻,保險公司通過科學合理地計算風險投資的保障費用,承保高新技術項目,萬一項目不成功時,由保險公司承擔部分風險;保險公司還通過開展高新技術轉讓保險,促進科技成果進入技術市場和提高成交率,提高企業採用高新技術的積極性,有力推動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三)全面認識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意義理論來源於實踐,又反過來指導實踐。全面科學認識保險的功能,有利於更好地指導保險實踐,推動保險業的全面進步。1.有利於提升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加快保險業的發展。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發展勢頭迅猛,持續保持了年均30%的增速,保險各項功能得到較大發揮,有力地促進了社會的穩定和繁榮,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從長遠來看,我國保險業具有巨大的潛力。但橫向看來,當前我國保險市場的整體規模還很小,與發達國家不可同日而語,與國內證券業、銀行業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在金融業和社會中地位較低。據統計,截至到2002年底,全國保費收入3053.1億元,保險業總資產為6494.1億元;而截止到2002年10月底,全國證券公司資產總額為6660億元,同期證券市價總值為38329.13億元,流通市值為12484.56億元;截止到2002年9月底,中國銀行業總資產為193778億元。因此,充分認識並發掘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將保險業的發展與社會進步緊密聯系起來,有利於社會各界增強對保險業的認同感,有利於保險業更好地走入千家萬戶,服務社會,造福民眾。2.有利於促進保險經營主體拓展經營思路,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社會管理功能的提出,從認識上延伸了保險服務的外延,對於保險經營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利於引導保險公司更好地制定長期發展戰略,在經營活動中勇於創新,關注被保險人利益,積極主動參與社會管理,塑造保險業的誠信和負責形象,更好地發揮商業保險應有的作用,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3.有利於正確處理保險業發展與監管的關系。保險監管機關的指導意見和言論往往對保險經營主體有較強的「窗口效應」,影響深遠。促進保險業發展是當前保險監管工作的首要任務,監管的目標是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更好地實現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業充分發揮社會管理功能,也是加快保險業發展的重要途徑之一。加強保險監管者對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認識,有利於保險監管機關系統內統一監管認識,理順保險監管與發展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有為」與「無為」之間的關系。我國未來保險監管發展的趨勢是,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並重,更加重視指導性規章和意見的作用,這些都需要保險理論上的拓寬和創新為其支持。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提出,客觀上起到了一定的「窗口指導」效應。三、充分發揮保險社會管理職能的對策(一)保險理論界要加強研究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為保險實踐提供理論支持和指導。理論研究者必須用發展與開放的眼光來審視保險功能的內涵,深化對保險功能的認識,將保險業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緊密聯系起來,並以此來指導和推動保險實踐的創新活動。(二)保險經營主體在經營實踐中,應開拓創新,全面發揮保險業的社會管理功能。當前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1.保險公司建設。推進國有保險公司體制改革,完善股份制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約束制度,強化公司內控制度建設,注重控制經營風險,完善經營管理考核體系。時機成熟時可推動保險公司上市,有利於保險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償付能力,更好地適應國際化競爭,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保險業唯有自身健康,才能為社會提供健康服務。2.產品創新。注重發掘市場需求,堅持消費者導向,創新產品結構,滿足社會的保障需求。尤其是注重發展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醫療責任保險、老年護理保險、子女教育婚嫁保險、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等險種,積極探索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為我國進出口事業提供保障;探索農業和農村保險的新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支持。3.理順保險銷售體制。充分發揮專業保險中介機構的市場作用,完善保險市場主體結構,改革保險營銷員制度,加強對保險兼業代理點的管理,理順保險手續費問題,樹立品牌經營意識,在全社會培育誠信經營體系,從根本上解決誤導欺詐問題,切實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努力提升保險業的社會形象。4.延伸保險業服務的觸角。配合國家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抓住擴大內需和西部大開發的機遇,提高承保大型風險項目的水平,為基礎設施建設和重點工程項目提供保險保障;探索保險資金運用的新渠道,可考慮通過購買債券和參與信託投資計劃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開發新險種,支持中小企業發展。5.探索高風險保險領域。積極探索巨災風險、高新技術風險的保險融資技術,建立巨災、高新科技發展保障基金,通過商業保險主導、政府適當扶持的途徑,提高社會的風險化解能力,為國家建立公共事務應急體系提供有力支持,為高新技術的發展保駕護航。(三)保險監管機關應堅持市場化取向,樹立發展觀念。創新監管體制,完善監管方式,加強監管手段,為保險業發揮社會管理功能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當前主要是做好以下幾點:一是建章立制,加快保險法律法規的建設,堅持依法監管,依法行政,出台《保險法》配套細則,盡快出台保險違法違規處罰法。二是正確處理「有為」與「無為」的關系,凡是市場能解決的問題,堅決還權於市場,合理界定監管者和市場發揮調節作用的效力邊界,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保險監管部門應加強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系統內要合理劃清總部機關和地方保監之間的許可權,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保險行業協會的作用,提高綜合治理、聯合監管的水平。三是加強基礎研究,結合國家宏觀經濟發展趨勢,重點研究保險業的產業政策,制定保險業發揮社會管理功能的長遠發展規劃;四是理順保險市場關系。在現階段償付能力監管尚不能形成明顯效力之前,應加強保險業務合規性檢查,嚴厲查處保險市場的各種違法違規現象,正本清源,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I. 金融科技與科技金融有什麼區別
金融科技與科技金融主要區別如下:
一、核心部分組成不同
金融科技涉及的技術具有更新迭代快、跨界、混業等特點,是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技術等前沿顛覆性科技與傳統金融業務與場景的疊加融合。主要包括大數據金融、人工智慧金融、區塊鏈金融和量化金融四個核心部分。
科技金融由向科學與技術創新活動提供融資資源的政府、企業、市場、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及其在科技創新融資過程中的行為活動共同組成的一個體系,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運營方式不同
金融科技主要借用人工智慧技術處理金融領域的問題,包括股票價格預測、評估消費者行為和支付意願、信用評分、智能投顧與聊天機器人、保險業的承保與理賠、風險管理與壓力測試、金融監管與識別監測等。
科技金融傳統的渠道主要有兩種,一是政府資金建立基金或者母基金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科技企業,二是多樣化的科技企業股權融資渠道。具體包括政府扶持、科技貸款、科技擔保、股權投資、多層次資本市場、科技保險以及科技租賃等。
(9)金融科技對保險擴展閱讀:
金融科技的基本組成:
金融科技涉及的技術具有更新迭代快、跨界、混業等特點,是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技術等前沿顛覆性科技與傳統金融業務與場景的疊加融合。主要包括大數據金融、人工智慧金融、區塊鏈金融和量化金融四個核心部分。
大數據金融重點關注金融大數據的獲取、儲存、處理分析與可視化。一般而言,金融大數據和核心技術包括基礎底層、數據存儲與管理層、計算處理層、數據分析與可視化層。
數據分析與可視化層主要負責簡單數據分析、高級數據分析(與人工智慧有若乾重合)以及對相應的分析結果的可視化展示。大數據金融往往還致力於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探索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的研發。
人工智慧金融主要借用人工智慧技術處理金融領域的問題,包括股票價格預測、評估消費者行為和支付意願、信用評分、智能投顧與聊天機器人、保險業的承保與理賠、風險管理與壓力測試、金融監管與識別監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