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鴻發年年全能定投保險 怎麼樣有什麼優點和缺點本人對保險不太懂,大家能否解釋的通俗易懂點,非常感謝
本金 死亡才還本
想長期投資可以選擇
短期不能買的 中途拿本金 本金的一半都沒有
利息每年可以拿 但這樣的保險基本都是 不拿的 拿利息也不劃算 一直放著更劃算
❷ 保險屬於金融產品,與存款、國債、股票、基金等金融商品有什麼差異
存款不用多介紹,投資人賺取的是存款利息。
國債屬於債券、屬於證券,投資人賺取的是國債利息。一般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股票也屬於證券,投資人賺取的,兩部分,一是上市公司的分紅/股利,二是轉讓給別的投資人所得到的買賣差。收益不定,可能虧損。
基金,作為產品來講,也可以算證券的一種。就是投資人把錢給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幫投資人投資各種證券(包括債券和股票),賺錢了就按照投資人投資的份額分。收益不定,可能虧損。
基金公司收取傭金,理論上基金公司的研究能力、投資能力要比一般中小投資人要好,所以收取點傭金也是應該的。
保險,基本的保險產品,是保障用的,投資人付保費,得到的是降低潛在的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比如生個病要花費10萬,買個保單,萬一生病了保險公司就能賠付。從而資金融通了,就是金融。
而目前保險公司鼓吹的「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等等,屬於投資型保險,有的和保險公司盈利有關、有的類似於基金就是幫投資人投資、分享收益。鑒於中國市場目前的投資環境和保險公司的靠譜程度,其實收益不定,可能虧損。
其以上主要從投資收益方面講的。其他產品如發行方、發行目的等等,也都不同。
❸ 2.保險資產的不可替代的價值是什麼
且不論保障型保險的杠桿率不是個人對賭風險可以比擬的,單純就長期資金管理來看,保險仍然是特殊的金融工具,在長期資金的收益部分,鮮有能夠承諾長期、穩定、正增長的金融工具,你不能用短期收益和長期收益來比,也不能用短期的風險情況和長期的風險情況來比,在長周期端,保險確實有獨特的用途和價值。
此外保險在法律上也有獨特性,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都是明確指定,順序、比例關系等都非常明確,同手保險金的理賠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在這方面,普通的個人資產傳承、處理就容易有更多的糾紛,所以在法律屬性的金融合同方面,保險也有獨特的價值。
第三,就保險保障而言,我認為仍然是大多數人需要的高金融杠桿產品,當然,首先要選對、買好,不搞錯順序。先保障、後理財,先成人,後兒童,這些基本規則不能弄錯。至於說買什麼產品,確實有些復雜,涉及到個人理財的總體安排和考慮,所以不要把保險單純的看做一個商品,而是一個系統的理財規劃方案。
我認為大部分人對保險的誤解,主要來自於銷售人員的銷售誤導,還有就是自己並不學習相關知識,人雲亦雲的買,輕易相信某些親友的話而買。保險的理賠比例遠遠高於拒賠,但是拒賠的問題往往就像白頭發一樣突出,被人詬病,殊不知每一份拒賠的背後,都有自己的原因。這裡面有保險公司的過於刻板,當然也有消費者的道聽途說購買行為。保險本身並沒問題,只要選對,一定是益處更多的
❹ 保險公司有什麼金融工具
不多,保險產品,資管產品,還有基金產品
❺ 保險性是金融工具之間的三種差別之一是錯誤還是正確
應該是「保障性」吧
❻ 老梁給「飯都吃不上了,還買什麼保險」的人上了
當有人讓他買保險的時候,很多人都不以為然,我每個月就那麼幾千元,我要逛淘寶,我要聊微信,我要發紅包,我要打網游,我要還車貸,我要還房貸,飯都快吃不上了,還買什麼保險啊!我們看看老梁是怎麼說的:
很多人覺得,有了社保就沒必要買商業保險。但其實,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同出一門,互為補充,誰也替代不了誰。具體我們可作如下幾個方面的比較。
1
保險性質
社保是國家或企業對個人的醫療和養老的一種福利體現,是強制性的,是一種「社會公平、人人公平」的原則。社保是一種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根據中國國情,僧多粥少,包是包不起的;
而商保是一種個人行為,是自願的,是個人按自己的經濟能力,在社保的基礎之上自行規劃或單獨購買,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生活安排和體現。多規劃就多有,少規劃就少有,不規劃就沒有。
2
交費時間
社保的養老,必須連續交費15年後,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可領取。
商保的交費時間靈活,一次躉交、3年,5年,10年,20年……都可以,時間長短自己決定,早買早享受,40歲,50歲或60歲退休養老的安排,自己說了算。
3
交費多少
社保的交費,只要參與,每個人都基本一樣,由單位交納20%(或12%)左右,個人交8%,月交方式,金額會隨著時間變化而增加;而商保是個人行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多少自由,多交多得,少交少得。
4
養老和醫療保障時間
社保的醫療和養老功能都是活到多久保到多久,越長壽受益越多;這點來說,社保對於長壽很劃算,對於壽命短的不劃算,因為不能退,家人不能代領。
而商保的養老,只有部分產品是保終身的,大多數只能是定期保到80歲,或是100歲;醫療險也基本是交一年保一年,是定期保到65歲或80歲。如果附加了豁免,中途「走了」,受益人繼續可以領取。
5
意外保障
社保對於意外的保障只針對工作單位內,在此之外的上下班途中、家裡或旅遊途中發生的意外,都是不能報銷的。
而商保意外和意外傷殘保險,一般來說,無論在哪都是可以報銷的。並且,意外保障都是低保費即可獲得高額的保額。
6
疾病保障
社保涉及的醫療費用,是拿有關憑證報銷,下有起付線,上有封頂線,中間除自費葯外,在可報銷范圍內再按比例報銷。
而商保的小病住院報銷與社保是互補的,在社保報銷後,合同保障多少就報多少;而重疾報銷是疾病診斷後,憑診斷書提前給付,合同保障多少即全額先行賠付多少。一般重疾的花費都是需要幾萬、幾十萬或幾百萬的很大一筆錢,這樣的提前給付就為病人及早治療和就醫選擇提供了方便。這也就更突顯出商保的人性化。
7
營養補貼費
商保可在住院期間給付50—200元/天來作為營養費的補貼,此補貼同時可作為床位費或自費葯的抵消。而社保是做不到的。
8
身故保障功能
社保相對於在交費期間或是還沒領幾次就身故的人是很不劃算的,按個人賬戶價值的部分退還和喪葬費的限額報銷,對家人來說基本上都是沒什麼補償的;
而商保的保障型產品,都有很高的壽險保障,24小時或是定期生效後,不論投保時間的長短,哪怕只交費一次,對於被保險人的身故都會給予家人高額的賠償金。讓家人在經濟方面得到補償,讓老人能得到贍養、孩子能繼續正常地上學。而不至於一人出事,全家落敗。這一點對於一個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年輕人更是尤為重要。
這一點上,社保體現的是一種單獨個體生活的維持,商保更多反映的是對個人及家庭的責任和保障。也就是說,社保的好處只在個人,而商保的賠付,更多的是對整個家庭的惠澤,或是挽救。
9
豁免功能
商保有重大疾病和投保人的交費豁免功能,即在交費期間,若被保險人發生重疾,保險賠付以後餘下的保費可免交了,但其所享受的保單利益不變;或者是父母為孩子投保作的教育金保險,若交費的投保人在交費期間發生身故或全殘,餘下的保費免交,所享受利益不變,這也就是說,父母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能保證孩子一樣地得到很好的教育;
而這一點,在社保是完全做不到的。
10
變現功能
社保的交納,中間是不可以取錢出來的,只有在交滿後到固定退休時間才可拿錢出來,且領取的多少也是被動的;
而商保的領取相對方便,可以利用保單貸款的方式或直接領取減低保額的方式,都可作應急資金的變現。
11
防通脹功能
社保的費用,會隨著通脹的變化水漲船高而增加;領取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候平均工資計算,這是優勢。
而商保的交費是相對固定的,領取提前固定設定好這是缺點,但是補充了長期累積的分紅、理財型保險浮動的利率可以抵禦通脹,防止我們的錢隨利率變化而貶值。
12
受益對象
社保的保險是對個人,功能隨個人的去世而消失,家人或後人無法繼承和繼續受益;
而商保的保障是隨被保險人,無論交費時間長短或是被保險人的年齡,其壽險保障是家人可以繼承得到的。
也就是說,社保的交費,有可能會交的比得的多,但商保的交費,無論是活著的領取還是故後的賠付,得到的絕對比交的要多(除非是交費前幾年單方面退保);並且,商保的身故受益人是被保險人自己指定的,也可以不指定而默認為法定的。
13
避稅功能
商保有避稅,安全保險和傳承資產的功能。社保是不能做到的。
總而言之,社保是座毛坯房,人要住進去還得裝修、買傢具。至於是簡裝、是精裝還是豪裝,全在個人自己來決定——這就是商業保險。
社保是我們生活最最基本的保障,是維持基本生活的保證。而商保強大、獨特的保障功能和資產保全功能是其他任何金融工具不可替代的。
所以,要保障我們的整體生活質量,任何時候都能從容面對生活中的起伏與風雨,僅有社保是不夠的,必須再加上商業保險,才能保生活的完美、富足。
❼ 保險被說是金融產品對嗎
您好,我個人認為您的理解並沒有錯,只是不太充分。
首先,商業保險公司是在藉助保險產品融資,但與此同時它也在幫助國家分擔民生問題,正是因為如此,在國務院2006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中才反復強調「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其次,對於老百姓來說,現在大多數的保險產品都可以讓他們在享受保險互助機制提供的保障之外,還可以享受到資本公司的商業運作,使得資金穩健增值。簡言之就是,「如遇風險保風險,平安健康作理財」。
最後,為何您被有些人看作是「怪物」,我覺得這可能來源於您並非是不求甚解、草草了事的人,繼續努力吧,呵呵!
❽ 人壽保險和社會保險有什麼區別嗎
商業醫療賠付多, 社會醫療賠付少。
賠多賠少無所謂, 有錢看病最重要。
有錢沒病最逍遙, 有病沒錢最苦惱。
社會醫療雖不錯, 商業醫療不可少。
趁著沒病快投保, 投保晚了不得了。
疾病來時如山倒, 莫圖僥幸不投保。
一旦倒下進醫院, 全家老少心裡焦。
一天到晚籌葯費, 鄰里親朋四處討。
千悔萬悔來不及, 身痛心痛兩煎熬。
未雨綢繆先投保, 後顧之憂全打消。
社保是我們生活最最基本的保障,是維持基本生活的保證。而商保則更加強大、獨特的保障功能和資產保全功能是其他任何金融工具不可替代的。具體我們可作如下幾個方面的比較:
01
保險性質:
社保是國家或企業對個人的醫療和養老的一種福利體現,是強制性的,是一種「社會公平、人人公平」的原則。社保是一種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根據中國國情,僧多粥少,包是包不起的;
而商保是一種個人行為,是自願的,是個人按自己的經濟能力,在社保的基礎之上自行規劃或單獨購買,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生活安排和體現。多規劃就多有,少規劃就少有,不規劃就沒有。
02
交費時間:
社保的養老,必須連續交費15年後,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可領取。商保的交費時間靈活,一次躉交、3年,5年,10年,20年……都可以,時間長短自己決定,早買早享受,40歲,50歲或60歲退休養老的安排,自己說了算。
03
交費多少:
社保的交費,只要參與,每個人都基本一樣,由單位交納20%(或12%)左右,個人交8%,月交方式,金額會隨著時間變化而增加;而商保是個人行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多少自由,多交多得,少交少得。
04
養老和醫療保障時間:
社保的醫療和養老功能都是活到多久保到多久,越長壽受益越多;這點來說,社保對於長壽很劃算,對於壽命短的不劃算,因為不能退,家人不能代領。
而商保的養老,只有部分產品是保終身的,大多數只能是定期保到80歲,或是100歲;醫療險也基本是交一年保一年,是定期保到65歲或80歲。如果附加了豁免,中途「走了」,受益人繼續可以領取。(香港保險公司,不論是養老還是重疾保障均保到終身或100歲。)
05
意外保障:
社保對於意外的保障只針對工作單位內,在此之外的上下班途中、家裡或旅遊途中發生的意外,都是不能報銷的。而商保意外和意外傷殘保險,一般來說,無論在哪都是可以報銷的。並且,意外保障都是低保費即可獲得高額的保額。
06
疾病保障:
社保涉及的醫療費用,是拿有關憑證報銷,下有起付線,上有封頂線,中間除自費葯外,在可報銷范圍內再按比例報銷。
而商保的小病住院報銷與社保是互補的,在社保報銷後,合同保障多少就報多少;而重疾報銷是疾病診斷後,憑診斷書提前給付,合同保障多少即全額先行賠付多少。一般重疾的花費都是需要幾萬、幾十萬或幾百萬的很大一筆錢,這樣的提前給付就為病人及早治療和就醫選擇提供了方便。這也就更突顯出商保的人性化。
07
營養補貼費:
商保可在住院期間給付50—200元/天來作為營養費的補貼,此補貼同時可作為床位費或自費葯的抵消.而社保是做不到的。
08
身故保障功能:
社保相對於在交費期間或是還沒領幾次就身故的人是很不劃算的,按個人賬戶價值的部分退還和喪葬費的限額報銷,對家人來說基本上都是沒什麼補償的;
而商保的保障型產品,都有很高的壽險保障,24小時或是定期生效後,不論投保時間的長短,哪怕只交費一次,對於被保險人的身故都會給予家人高額的賠償金。讓家人在經濟方面得到補償,讓老人能得到贍養、孩子能繼續正常地上學。而不至於一人出事,全家落敗。這一點對於一個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年輕人更是尤為重要。
這一點上,社保體現的是一種單獨個體生活的維持,商保更多反映的是對個人及家庭的責任和保障。也就是說,社保的好處只在個人,而商保的賠付,更多的是對整個家庭的惠澤,或是挽救。
09
豁免功能:
社保沒有保費豁免功能。商保有重大疾病和投保人的交費豁免功能,即在交費期間,若被保險人發生重疾,保險賠付以後餘下的保費可免交了,但其所享受的保單利益不變;或者是父母為孩子投保作的教育金保險,若交費的投保人在交費期間發生身故或全殘,餘下的保費免交,所享受利益不變,這也就是說,父母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能保證孩子一樣地得到很好的教育;
10
變現功能:
社保的交納,中間是不可以取錢出來的,只有在交滿後到固定退休時間才可拿錢出來,且領取的多少也是被動的;而商保的領取相對方便,可以利用保單貸款的方式或直接領取減低保額的方式,都可作應急資金的變現。
11
防通脹功能:
社保的費用,會隨著通脹的變化水漲船高而增加;領取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候平均工資計算,這是優勢。而商保的交費是相對固定的,領取提前固定設定好這是缺點,但是補充了長期累積的分紅、理財型保險浮動的利率可以抵禦通脹,防止我們的錢隨利率變化而貶值。
12
受益對象:
社保的保險是對個人,功能隨個人的去世而消失,家人或後人無法繼承和繼續受益;而商保的保障是隨被保險人,無論交費時間長短或是被保險人的年齡,其壽險保障是家人可以繼承得到的。
也就是說,社保的交費,有可能會交的比得的多,但商保的交費,無論是活著的領取還是故後的賠付,得到的絕對比交的要多(除非是交費前幾年單方面退保);並且,商保的身故受益人是被保險人自己指定的,也可以不指定而默認為法定的。
13
避稅功能:
社保沒有避稅的功能。商保有避稅,安全保險和傳承資產的功能。總而言之,社保是座毛坯房,人要住進去還得裝修、買傢具。至於是簡裝、是精裝還是豪裝,全在個人自己來決定——這就是商業保險。
所以,要保障我們的整體生活質量,任何時候都能從容面對生活中的起伏與風雨,僅有社保是不夠的,必須再加上商業保險,才能保證生活的完美、富足!
❾ 保險屬於什麼資產
保險屬於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可分為現金與現金等價物和其他金融資產兩類。前者是指個人擁有的以現金形式或高流動性資產形式存在的資產,所謂高流動性資產主要是指各類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和人壽保險現金收入。其他金融資產是指個人由於投資行為而形成的資產,如各類股票和債券等。
(9)保險是其他金融工具不能替代的擴展閱讀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
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例如,持有商業票據者,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持有債券者,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
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票據、債券、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但在習慣上,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