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募基金不備案有什麼後果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制定,該協會屬於社會團體組織,行業自律組織。雖非行政機關,但屬於受證監會委託行使行業自律管理行為的組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基金管理人有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義務。若不備案,就是違法行為,會受到證監部門的行政處罰。
❷ 哪些投資人不能買中基協備案的私募產品,條款出自哪裡
私募產品只有合格投資者可以買,合格投資者的標準是:
一、合格投資者標准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的單位;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二、視為合格投資者的情形
以下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私募基金在投資運作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暫行規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合同指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1-4號》、《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1-14》等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不得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嚴格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不得變相保底保收益,不得違反相關杠桿比例要求,嚴格履行相關信息披露要求。
❸ 私募基金都需要備案嗎
自從基金業協會出了新政以後,所有的私募基金必須備案。不然就是屬於違規的。
❹ 私募基金需要備案後才能投資嗎
A、是的,私募基金必須備案後才可以投資,不然就是非集;
❺ 基金公司備案和不備案有什麼區別
基金備案即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並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基金業協會對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區別:正常的基金公司只能發行私募產品,但是基金公司備案完成後是可以從事私募基金的發行,股權投資基金的發行,創業基金的發行
❻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有何要求
1月12日晚間,中基協在財物處理事務歸納報送渠道(ambers體系)發布最新《私募投資基金存案須知》。明確為將於2月12日起,不再處理不屬於私募出資基金規模的產品新增請求和再審請求。
從資金體系來講,資金來源分假貸資金和權益資金。假貸資金是指債款方向借款方許諾還本付息的資金;權益資金是出資方投入並承當虧本,以期取得權益轉讓差的資金。
私募基金的出資不是借貸活動
私募基金財產債款由私募基金財產自身承當,投資者以其出資為限,共享投資收益和承當危險。私募基金的投資不應是借貸活動。
01「明基實貸」將不予存案
下列不符合「出資」實質的經營活動不屬於私募基金規模:
假貸性質的財物或其收(受)益權;
經過託付借款、信任借款等方法或經過特別意圖載體、出資類企業等方法直接、直接或變相從事假貸活動的;
02設置為期一個月的過渡期
《須知》確定上述這些方式為從事假貸活動,而私募基金的出資不是假貸活動。考慮到有徵集成功的產品,協會給予了一個月的過渡期組織。
2月12日起,將不再處理不屬於私募出資基金規模的產品新增和再審請求。
所以,建議私募處理人在2月12日前的過渡期內,趕快完結產品存案作業。
03《須知》發布布景
2018年1月6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針對將託付借款事務作為通道的做法,要求信貸資金和資管資金不得參與託付借款事務。託付借款資金不得出資資管產品,不得投向禁止范疇。
2017年11月17日,我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發布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在這份正式落地的資管新規中,去通道、降杠桿清晰成為方針的導向。
04重申產品存案中的幾個要點
1.恰當性
不得向非合格出資者徵集,嚴厲落實出資者恰當性處理准則,不得變相保底保收益,不得違反相關杠桿份額要求。
2.留意產品存案的時刻節點
私募基金處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徵集完畢後20個作業日內進行存案。
3.產品存案資料要求
私募基金處理人應保持所上傳資料與財物處理事務歸納報送渠道和從業人員處理渠道填寫信息共同,上傳私募基金存案許諾函、基金合同、危險提醒書、實繳出資證明等相關書面資料且簽章完全。
確保基金存案及繼續信息更新中所供給的一切資料及信息(含體系填寫信息)應實在、精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偽記載、誤導性陳說或嚴重遺漏。
4.信披及報送相關
私募基金處理人未准時實行季度、年度和嚴重事項信息報送更新責任累計達2次的,我國基金業協會將其列入反常組織名單,並經過私募基金處理人公示渠道對外公示。
5.其他
私募基金應當獨自處理、獨自建賬、獨自核算,不得展開或許參與任何方式的「資金池」事務,不得存在短募長投、期限錯配、分離定價、滾動發行、調集運作等違規操作。
私募基金觸及相關買賣的,私募基金處理人應當在危險提醒書中向出資者發表相相關系狀況,並提交證明底層財物估值公允的資料、有用實施的相關買賣危險操控准則、不危害出資人合法權益的許諾函等相關文件。
私募基金處理人應對出資人進行充沛的危險提醒。要點對私募基金的資金流動性、相關買賣、單一出資標的、產品架構、底層標的等所涉特別危險進行發表。私募基金危險提醒書「出資者聲明」部分所列的13類簽字項,應當由整體出資人逐項簽字確認。
❼ 未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是否能成為一家企業的股東
未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不能成為一家企業的股東。
首先,私募基金並不是適格的投資主體。也就是說公司的股東應當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
其次,未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並不是合法的且受監管的資金,所以不能用於投資。
最後,建議盡快將基金進行備案,然後進行合法的投資,取得收入。
❽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備案會有什麼問題
如果不備案就是非法金融產品,弄不好給你定個非法集資或金融詐騙,夠你喝一壺的
❾ 私募基金未備案後果是怎麼樣的
私募基金在當下是非常的紅火的,而且很多企業都會公告私募基金。但私募基金和股份的設立是有所差別的,私募基金的相關法律規定在一定程度下最好的辦法。私募基金一旦不備案就會出現相關的後果。那麼私募基金不備案有什麼後果?下面就讓華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的講解吧。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制定,該協會屬於社會團體組織,行業自律組織。雖非行政機關,但屬於受證監會委託行使行業自律管理行為的組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九條第二項,基金管理人有辦理基金備案手續的義務。若不備案,就是違法行為,會受到證監部門的行政處罰。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國證監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進行登記,私募基金應當向基金業協會進行備案。私募新規中基協發〔2016〕4號文發布以來,基金業協會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筆者經常接到投資者咨詢,私募基金管理人未登記、私募基金未備案,會有什麼法律後果?結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筆者對私募基金未經登記備案的法律後果略作總結如下,供投資者參考。
第一,證券投資禁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樣。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條的規定,未經登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樣或者近似名稱進行證券投資活動,包括買賣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第二,面臨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登記、私募基金未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如操作不規范甚至可能遭受刑事處罰(如非法集資罪)。
第三,不能開立證券賬戶,影響投資新三板企業及上市公司。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十四條規定,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先後發布《關於私募投資基金開戶和結算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開立證券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私募投資基金開立證券賬戶必須提供基金業協會出具的登記備案證明文件。因此,私募投資基金如未經登記備案,將無法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進而影響其投資新三板掛牌企業以及創業板、中小企業板、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
首先,新三板掛牌企業以及創業板、中小企業板、主板市場的上市公司的股東必須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證券賬戶。
私募基金背景
私募股權基金起源於美國。19世紀末20世紀初,有不少富有的私人銀行家通過律師、會計師的介紹和安排,將資金投資於風險較大的石油、鋼鐵、鐵路等新興產業,這類投資完全是由投資者個人決策,沒有專門的機構進行組織,這就是私募股權基金的雛形。
現代私募股權投資(private equity,簡稱「pe」)產業先後經歷了4個重要時期的發展。1946~1981年的初pe時期,一些小型的私人資產投資以及小型企業對私募的接觸使pe得到起步。1982~1993年的第一次經濟蕭條和繁榮的循環使pe發展到第二個時期,這一時期的特點是出現了一股大量以垃圾債券為資金杠桿的收購浪潮,並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幾乎崩潰的杠桿收購產業環境下仍瘋狂購買著名的美國食品煙草公司雷諾納貝斯克(rjr nabisco)中達到高潮。pe在第二次經濟循環(1992~2002年)中得到洗滌並經歷了其第三個時期的進化。這一時期的初期也就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逐漸浮現出一系列金融和經濟現象,比如儲蓄和貸款危機,內幕交易丑聞以及房地產業危機。這一時期出現了更多制度化的私募股權投資企業,並在1999~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時期達到了發展的高潮。2003~2007年成為pe發展的第四個重要時期,全球經濟由之前的互聯網泡沫逐步走弱,杠桿收購也達到了空前的規模,從而使私募企業的制度化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從2007年美國黑石集團(blackstone group)的ipo中我們可以得到充分的印證。
國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經過50多年的發展,成為僅次於銀行貸款和ipo的重要融資手段。國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模龐大,投資領域廣闊,資金來源廣泛,參與機構多樣。西方國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占其gdp份額已達到4%~5%。迄今為止,全球已有數千家私募股權投資公司,黑石、kkr、凱雷、貝恩、阿波羅、德州太平洋、高盛、美林等機構是其中的佼佼者。